壹、納稅資格的認定
享受稅收優惠。自認定年度起,企業可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及其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暫按15%的稅率預繳其企業所得稅。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當照章納稅。因此,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
企業完成年度報告後,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於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提交上壹年度的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營業收入等年度發展報告;在同壹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年度發展報告的,認定機構應當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在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上公布。
三。高新技術企業更名
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在有效期內變更名稱的,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管理網站進行名稱變更,並向相關部門提交相應的更名材料。
高層確定後需要做哪些維護工作?
四。報告重大變化
高新技術企業變更名稱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並、重組、工商變更等)。),應當自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並將打印好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將負責審查企業是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在當地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認定機構重新頒發相同編號和有效期的認定證書,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公告。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強企業管理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證書頒發之日起三年內有效。三年後,企業需要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要求重新參加認定。因此,企業應繼續加強研發管理,關註企業知識產權、研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變化,關註高新技術年報、工商年報、所得稅申報表、工業統計等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