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壹、主體要件

年滿16周歲的的自然人或者單位。

二、主觀要件

行為人完全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在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即存在故意。

三、客體要件

侵犯了商標權人的商標權,以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

四、客觀要件

行為人在未經商標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將註冊商標用於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以及將該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性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壹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上一篇:企業戰略管理的內容及發展趨勢
  • 下一篇:聘請律師有哪些註意事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