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打架造成輕傷也屬於自訴案件,但這種情況也能按照公訴案件處理。打架造成輕傷的話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輕微的故意傷害罪本來就是可公訴可自訴的,如果被打者到公安機關報案的話,公安機關也會立案,但被打者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安機關也能撤案。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侮辱、誹謗案、暴力幹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遺棄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侵犯知識產權案。打架造成輕傷不是必須要按照自訴案件處理,但是情節輕微的故意傷害案,受害者直接到法院去起訴的話,只要符合立案標準刑事法院也能直接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壹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壹)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