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權包括:
1.債權的請求權:賠償損失請求權,基於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的請求權。
2.物權請求權:確認所有權,排除妨礙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
3.占有保護請求權:占有受到侵害的情況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還請求權,妨礙排除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
4.人格權和身分權上的請求權:人格權上的請求權,主要是指人格權受到侵害情況下,產生的停止侵害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身分權上的請求權,主要包括撫養請求權,贍養請求權等。
5.知識產權上的請求權: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的情況下,產生以停止侵害請求權,排除妨礙請求權、消除危險的請求權等。
6.繼承權上的請求權: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繼承人有依法獲得繼承財產的請求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壹)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