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在北京,可以去北京起訴。
能夠按照北京標準起訴。
依據:人身傷殘賠償金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執行。所以可以按照北京標準起訴。
3在北京,傷殘賠償可給25472;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以內可以給。
基於:
1)傷殘賠償總額=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二十年*傷殘賠償指數。
其中:北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4736元;10傷殘賠償指標,10%。
因此,傷殘賠償金總額= 14736 * 20 * 10% = 25472元。
2)精神損害賠償計算壹般考慮以下因素:從受害人的角度:受害人的請求;被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和被害人的社會地位、社會影響、名譽、年齡、家庭狀況。站在加害人的角度,考慮加害人的過錯程度和加害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從客觀的角度來看,需要考慮傷害造成的後果、法院所在地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和經濟發展情況。目前壹般情況下,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都是通過判決來確定的。金額原則上控制在5萬元以內,最高654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