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商業登記
批準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審批程序:?驗收和審核?、批準和發布。
成立條件:?
1.從業人員資格:城鎮無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有經營能力的人員。
2.經營範圍: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餐飲業、服務業、修理業以及國家法律、政策允許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其他行業和項目。
3.註冊需出具的證明文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能力的身份證明和信息證明。
擴展信息:註冊程序
個體工商戶的設立壹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壹步:需要名字的個體承包人或個體商販,要提前註冊名字。
1.接收並填寫咨詢後的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設立個體工商戶時,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身份驗證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須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
(二)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復印件;
(3)由司法部認可的“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的香港律師(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的身份證明(身份驗證文件)。
2.澳門居民須提交:
(1)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復印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認證局出具的身份證明。
3.提交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個體工商戶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構成,如行政區劃(如* *區)+商號(如* *)+行業性質(如經營服務)+組織形式(如中心)。
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指個體工商戶所在的縣(市)、市轄區的名稱。行政區劃後,可以加貼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所在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市場的名稱。
經營者名稱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主要經營活動或者經營特點,個體工商戶名稱可以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組織。
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字樣。在成都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名稱中,不能再有“成都”的行政區劃名稱,只能有所在區(市)縣的行政區劃名稱。
4.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
第二步:?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具體項目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三步: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
第四步: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載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繳費,領取營業執照。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