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滯納金算法
1.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年度專利費用的。如果超過1個月,包括本月,需要繳納年費,不需要繳納滯納金;
2.年度專利費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且超過1個月至2個月,含2個整月。需要繳納年費,並繳納全額年費5%的滯納金;
3.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專利年費的,超過2個月至3個月(含3個整月)的,需繳納年費,並繳納全額年費10%的滯納金;
4.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專利年費且超過3個月至4個月(含4個整月)的,需繳納年費,並繳納年費全額15%的滯納金;
5.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專利年費,超過4個月至5個月(含5個整月)的,需繳納年費,並繳納全年全額20%的滯納金;
6.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專利年費的,超過5個月至6個月(含6個整月)的,需繳納年費,並繳納全年全額25%的滯納金;
年費繳納方式
專利費可以在網上支付,通過郵件或銀行匯款,或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親自支付。
網上支付:申請電子註冊的用戶可根據相關要求登錄並使用網上支付系統進行支付。
郵局匯款:收款人名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商戶編號:xxx。
銀行匯款:開戶行:中信銀行北京知春路支行;賬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賬號:7111710182600166032。
匯款時,應準備好申請號、費用名稱(或簡稱)和明細金額。未指定申請號和費用名稱(或簡稱)的,視為未辦理繳費監護人。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在匯款單上註明匯款人姓名和郵寄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因繳費人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導致費用無法退還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