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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三強的人物簡介

曲三強系“文革”後恢復高考第壹屆(77級)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的學生。1982年畢業後進入南開大學法律系執教。1985年重新考回北京大學法律系攻讀碩士。1988年畢業後留校執教,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導師。在北京大學任教期間,經羅豪才先生推薦於1995年公派留學澳大利亞,並獲得博士學位。2000年歸國後繼續在北京大學任教。2001年至2003年期間曾兼任天津財經大學首席教授。

曲三強教授在刑法學和知識產權法學兩個領域均頗有建樹,被譽為法學界難得的“復合型人才”。在刑法學領域,其具有代表性的論著有《經濟犯罪學》、《犯罪與刑罰新論》等。在知識產權法領域,其撰寫的Copyright in China 和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a分別由Foreign Language Press 2003年和Kluwer International 2012年出版,是中國自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為數不多的系統解讀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英文著作。他還以《竊書就是偷——論中國傳統文化與知識產權》為題撰寫論著,不僅正面回應了西方國家對中國知識產權的質疑,而且系統闡釋了中國在知識產權法制建設的發展歷史、基本立場和法理依據。由其撰寫和主編的《知識產權法原理》(2003年)、《現代知識產權法》(2009年)、《現代著作權法》(2011年)、《現代工業產權法》(2012年)等教科書,也都在本學科領域中具有廣泛的影響。此外,曲三強教授還先後在國內核心期刊(CSSCI)以及其他中外期刊上發表各類學術論文數十篇,並為多家平面媒體撰寫專欄文章。

曲三強教授積極參與各類社會活動,曾先後擔任雲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副廳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顧問、雲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安徽省淮北市政府法律顧問。其在擔任雲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期間,曾主持制定《麗江古城保護條例》、《雲南花卉新品種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

曲三強教授具有豐富的海外交流經驗,曾在日本東京大學、美國瑞德蘭大學、愛爾蘭大學、新加坡東亞商學院、臺灣逢甲大學、韓國高麗大學、香港樹仁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擔任客座或訪問教授,並多次應邀出國講學、參加各種國際學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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