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1、減免稅收,對所得稅兩免八減半;
2、低息貸款,優先上市;
3、購地購房減免20%;
4、人員優先赴港出國;
5、貨物優先通關;
6、優先用水用電通訊。
7、高新企業員工調戶口比非深高企業占優。
8、是企業市場競爭的重要資質,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9、經認定的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當年和第二年2年內,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形成深圳地方財力部分50%予以研發資助。
10、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每兩年推薦壹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32平米,同時各區政府配套補貼總額的10%(合計70萬左右)。
11、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12、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對該產品新增增值稅形成地方財力部分,3年內市財政予以研發資助。
13、啟動創新型產業用房建設方案,自2008年到2010年底,我市建成500萬—600萬平方米的創新型產業用房,支持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