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非物質性
是
知識產權
的
本質屬性
,其具體表現為:
(1)不發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於
智力成果
不具有物質
形態
,不占有壹定的
空間
,人們對它的占有不
是壹種實在而具體的占據,而是表現為對某種知識,
經驗
的認識與感受.
(2)不發生有形損耗的使用.智力成果公升性是知識產權產生的前提
條件
,由於智力成果必須向社會
公示,公布,人們從中得到有關知識即可使用,而且在壹定
時空
條件下,可以被若幹
主體
***同使用.上述使
用不會像有形物的使用會發生損耗,如果無權使用人擅自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亦無法適用恢復原狀的民
事責任形式.
(3)不發生消滅智力成果的事實處分與有形交付的
法律
處分.智力成果不可能由
實物
形態消費而導致
其本身消滅之
情形
,它的存在僅會因法定保護期屆滿產生專有
財產
與社會公***
財富
的
區別
.同時,有形交付
與法律處分並無聯系,換言之,非
權利人
有可能有通過法律途徑去"處分"屬於他人而自己並未"占有"的
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