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發明專利要提出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申請人繳納申請費、專利局分類、初步審查、發明合格後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請求應在申請日起三年內書面提出、實質審查合格授予專利權,獲得專利證書。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與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壹起,構成我國專利法所保護的對象,《專利審查指南》指出,技術方案,是指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技術手段通常是由技術特征來決定的,發明必須是技術方案,而且必須是新的技術方案。
發明專利作為知識產權的壹種,自然也具有知識產權的普遍特征,即時間性、地域性、無體性、專有性,但與其他類型的專利相比,發明專利有其自身的特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