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的步驟和方法就是合同條款的審查.全面細致地對合同條款逐壹審查,這是審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審查應該有重點。有三方面的內容必須審查:
壹看合同的主體,
二看合同的標的,
三看合同的數量條款。
此三者為合同的必備條款.無此三者,則合同不能成立.對於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點和要求對其必備條款進行審查,查漏補缺。
2、文字審查,使用規範的語言能夠避免誤會,防止爭議的發生。
3、合法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合同無效。
4、涉他權利審查.合同標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識產權或者其他利益,應該進行審查,避免侵權。
5、清潔條款審查.清潔條款的審查很重要,在科技發達的當今社會,仿制模仿的技術非常高了,故清潔條款對於避免糾紛發生很重要。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利益。(《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