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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寫專利申請書範本

目前專利代理行業主要從專利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入手,缺乏對專利文件撰寫的整體思考和把握,特別是對技術公開與專利文件的關系定位不清,導致代理人對自身工作的定位出現偏差。本文將專利文獻的撰寫視為壹個信息產品的加工過程,並從這壹角度出發,對專利文獻的生產過程進行深入考察,以明確技術公開和最終專利文獻在整個專利撰寫中各自的地位。

首先,提出的問題

專利代理工作已成為知識經濟時代的壹項重要工作,其發展前景得到了許多有識之士的肯定。然而,人們對專利代理工作的本質還遠沒有搞清楚。特別是專利代理行業還處於比較初級的階段,大部分從業人員還沒有明確把握專利代理的特點和角色定位,導致很多發明人和申請人對代理工作產生誤解。許多發明人認為專利代理人的工作只是重新整理公開內容,並沒有認識到代理人工作的意義;也有壹些發明人不願意與代理商合作提供材料,認為應該由代理商自己收集。這些情況都與對代理工作的誤解有關。因此,本文從信息產品生產的角度來考察專利代理工作,希望對專利代理機構有壹個清晰的定位,並澄清各方對代理工作的誤解。該標準還期望為同行提供專利代理工作的新視角。

第二,專利代理行業的本質是壹個信息處理行業。

專利代理人的工作有很多種,包括專利寫作、專利無效、和律師壹起處理專利侵權案件。其中,最基礎的工作是專利文獻的撰寫,其他工作往往是這項工作的延伸。

在專利寫作中,代理人首先需要獲得相關的技術交底,然後根據技術交底進行寫作。最終產品是書面和提交的專利文件。

從上面的工作流程可以看出,專利代理人的主要工作是對技術交底書中的信息進行加工處理,轉化為另壹種形式的信息,即專利文獻。專利代理人的工作從壹開始就是信息,最終產品還是信息的形式。這個過程說明,專利代理行業本質上是壹個信息加工行業,信息加工的原材料體現在公開書的發明人的發明創意中;最終產品是專利申請文件。從信息處理的角度來看,所謂專利申請文件,是通過收集和處理與發明人技術思想相關的信息而獲得的壹種特定形式的信息產品。換句話說,獲取專利文獻的過程就是收集和處理信息的過程。

事實上,信息加工業是信息社會中壹種相當普遍的工業模式。其本質是收集、整合、包裝信息,生產各種類型的信息產品,供信息受眾消費。這些信息產品可以為信息受眾提供有價值的知識,或者獲取信息並產生快感。

就專利代理行業而言,這個信息處理行業的產品有自己的特點。首先,這個信息產品是壹個最終需要公開的法律文件。它可以為申請人申報和確定其專利所涵蓋的保護範圍,從而獲得預期的經濟利益。因此,這份專利文件需要多方面的協同努力,才能明確表達申請人的意圖並符合專利法的規定,最終達到保護申請人知識產權、合理界定其對公眾的權利範圍、給予他人足夠的技術信息的多重目的。

三、專利寫作過程包括兩個基本環節:技術交底寫作和專利文件寫作。

任何專利產品的加工都需要經過以下兩個基本過程:收集信息和針對其產品目標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加工。前者稱為面向信息收集的加工,後者稱為面向目的的信息加工。前者強調信息的收集,要求準確完整;後者強調信息加工的目的,要求信息內容能夠準確完整地傳達,並以加工目的為導向,對這些信息的形式進行整理、組合、刪減、抽象和概括。在這個過程中,往往需要揭示原始信息材料中尚未明確表達的隱藏信息。

對於專利文獻的制作和加工,由於要加工的信息是發明人已有的原始技術方案,必須以壹定的方式表達出來,才能被專利代理人所知曉和使用,壹般情況下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專利文獻作為信息產品,必須有原始信息空白,才能最終加工成型,壹般表現為專利公開。專利公開是信息收集過程中獲得的中間產物,不具備專利文獻所要求的法律性和邏輯性,但必須展現這些原始信息的真實內容。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本身就需要壹定的邏輯。這種邏輯的目的是服務於信息的完整準確表達,其目的是防止信息在後續處理中被誤解。

總而言之,專利寫作過程包括兩個獨立而又相互聯系的步驟。第壹步是信息化加工流程,具體產品是技術交底;第二步是信息產品的加工,具體產品是提交給專利局的專利文件。

四、撰寫專利公開與撰寫專利文件的相似性

1,都要求信息具有實質性、準確性和邏輯性,技術公開和專利說明書的敘述邏輯基本壹致。

對於技術公開和專利文獻,最基本的特征是傳遞技術信息。這就決定了它具有不同於其他類型信息處理的特點。有些形式的信息處理根本不需要強調信息的豐富性、準確性和邏輯性。比如文藝作品的生產可以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即使是強調真實性的報告文學,也有明顯的文藝加工痕跡,其信息在傳播過程中並不需要非常嚴謹。但對於技術信息的傳遞來說,其充分性和準確性是基本要求,不允許也不可能故意編造壹個技術方案。當然,相對於實際的技術實踐,我們不妨做壹些理想化,但這種理想化是建立在嚴格的技術邏輯之上的,絕不是任意的。

對於技術公開和專利說明書,需要描述相同的邏輯線索,即現有技術的缺陷、解決缺陷的技術方案以及該技術方案的效果。它們之所以有相同的敘事邏輯,是因為它們都服務於相同的信息處理目的,即都需要提供為什麽可能被授予專利權的基本信息。這種相同的目的決定了他們有著基本相同的敘事邏輯。

2.其最終目標是獲得高質量的專利文獻。

無論是技術交底還是專利文件,其撰寫過程都是對專利服務的期待,其最終產品是經過加工並有望通過審查員嚴格審查最終獲得授權的專利文件。兩者都服務於獲取優秀專利文獻的目的。這是兩者之間所有關聯的根源。

3.最終文檔是否體現專利申請人的想法,取決於兩個信息處理層面的疊加,這是階段之間的關系。

專利文獻的最終質量,即最終提交到專利局的文獻乃至最終被批準的文獻,取決於兩個信息處理層次的疊加,這就是階段之間的關系。這是因為信息處理是連貫的,如果信息源出現問題,就會引起誤解,最終導致整個信息處理產品誤入歧途。考慮到專利代理人是經過專門訓練的信息處理人員,雖然他們不可能進行第壹次信息處理,但專利代理人對第壹次信息處理有不可推卸的指導責任;甚至可以通過與發明人的交流,敏銳地發現專利公開與發明人初衷的差異,幫助發明人補充和完善第壹次信息處理的產物——技術公開。對於專利申請量大的公司,培養專門寫公開的專利接口人員是最好的選擇。這些專利接口人員更側重於全面掌握和準確理解技術信息,有基本的專利邏輯訓練。他們可以直接參與技術開發,在過程中獲得完整準確的技術信息,從而獲得高質量的技術公開文件,使整個專利文件處理過程有壹個良好的開端。

五、撰寫專利公開和撰寫專利文件的區別。

1,基本目的不同。

盡管專利公開和專利文件最終都是為了獲得好的專利文件,但它們仍然具有不同的基本目的。

對於書面披露,其基本目的是準確、完整地表達其技術信息。它強調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不僅要求提供技術方案的信息,還要求提供相關的背景技術信息,以便專利代理人準確把握發明點。

撰寫專利文件的基本目的,最基本的方面,是獲得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律文件,同時滿足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進行法律保護的需要。因此,專利文件強調法律上的合法性,幫助申請人達到保護的目的。這些都取決於代理人如何準確把握從技術交底書中獲得的相關技術內容的實質,並將其與現有技術進行區分和聯系,從而為申請人提供保護範圍的合理定位。

2.不同的讀者。

技術公開的閱讀對象非常單壹,壹般只有專利代理人。壹方面,專利代理人長期與發明人的技術公開打交道,因此了解程度較高;另壹方面,目前專利代理行業的分工不可能明確每個專利代理人都有明確的技術領域,這就使得代理人在該領域的知識不壹定非常豐富,這就需要技術交底書深入淺出地講解相關技術背景,讓代理人快速進入相關情境,快速建立與發明人相同的語境。

與技術公開相比,專利文獻的閱讀人群相對廣泛,包括審查員、復審委員會、本領域相關技術人員、競爭對手和法官。每壹類對象的知識結構和對相關領域的熟悉程度差異很大,對專利文獻都有不同的作用和不同的視角。壹篇發揮實際作用的專利文獻必須能夠通過這些讀者不同視角的檢驗,這就使得撰寫專利文獻成為壹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壹個專利代理人往往是經過三年以上專利代理工作磨練出來的,對無效和侵權訴訟有壹定的經驗。從不同的角度思考過自己寫過的文件,才能成為真正的專家,這也是專利代理工作的難點。

3.這兩份文件的性質不同。

技術交底是壹個比較簡單的技術文件。雖然這份文件也需要壹定的專利邏輯支撐,但其主要目的是體現技術含量。專利文件是在前者的基礎上進壹步加工得到的技術文件和法律文件;專利文獻需要從技術公開書中提取基本的技術思想,將其置於技術發展的整體背景中,判斷其可能保護的角度和範圍,並在此基礎上提取適當的權利要求。上述過程對寫作者提出了綜合素質要求,即需要對專利技術有充分的了解,以及對專利法有非常強的理解,能夠從專利授權、無效宣告、侵權訴訟等角度恰當地思考專利文獻的方方面面。以上素質只有通過長期的訓練才能獲得,而發明人寫披露書的能力可能通過簡單的專利邏輯訓練就能勝任。

4.編劇不壹樣。

技術交底書壹般都是發明者寫的,他們壹般對技術鄰域有深刻全面的把握,有跳躍性的思維方式。專利代理人需要接觸很多技術領域,對每壹個技術鄰域的了解都不是發明家能比的。但是,合格的專利代理人需要具備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在學習了專利法之後,能夠從專利授權、無效宣告、侵權訴訟等角度適當思考如何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專利代理人還需要具備較高的寫作和溝通能力,使其在處理公開內容提供的基本信息時,能夠更好地把握基本邏輯並以適當的形式表現出來,同時在與發明人溝通的過程中,能夠給予其撰寫公開內容的壹定指導;以上能力都不是簡單訓練就能獲得的。也正是基於以上原因,專利代理人在專利申請中的價值才能被所有實行專利制度的國家所肯定。在整個專利撰寫過程中,專利代理人需要意識到自己是為發明人服務的,必須嚴格按照發明人提供的基本信息開展代理工作;另壹方面,我們也需要意識到我們在整個信息處理過程中的主動地位,並在撰寫披露書時給予發明人壹些指導。對於發明人來說,要理解代理人的工作價值,尊重其工作經驗,認識到代理人的壹切工作都來自於發明人提供的基礎技術資料。他不能指望專利代理人和自己壹樣熟悉技術街坊,應該耐心回答專利代理人提出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他應該根據專利代理人的指導對公開內容進行補充和修改。

六、專利代理人在專利寫作中使用的主要信息處理方法。

雖然專利代理人的所有工作都是建立在專利公開的基礎上,但這絕不意味著專利代理人不能在信息處理方面進行創造性的工作。事實上,專利代理人也需要做大量的創造性工作。具體來說,他們需要采用多種信息處理方法,使信息在原有材料的基礎上以新的面貌呈現給人們。專利代理人采用的主要信息處理方法如下:

1)提煉。即技術思想的核心是從已有的技術信息中獲取的。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在發明人提供的眾多相關技術方案中,什麽是本質,什麽是對現有技術的核心貢獻,需要在充分理解的基礎上進行提煉,總結出真正重要的核心思想。這實際上是對發明人技術公開中提供的信息進行了再加工,提取的內容或許能夠找到發明人技術公開中包含的信息,但沒有明確表達出來。這部作品也是充分體現特工核心價值觀的地方。壹個優秀的代理人有時能給發明者壹種感覺,他比發明者本人更了解他的技術。事實上,絕不是代理人對技術的理解超越了發明人,而是代理人提取信息的能力幫助他抓住了發明人自己也沒有完全意識到的技術核心。

2)補充。當代理人對交底書上的核心思想進行提煉時,往往會發現原來交底書上提供的材料並不能完全支撐這些提煉出來的技術思想。因此,專利代理人需要通過各種方式補充信息。主要方式之壹是系統地向發明人提出需要補充的內容。為此,專利代理人需要向發明人說明其目的,並取得其理解和配合。此外,專利代理人往往需要利用自身的技術知識,通過網上檢索從各種渠道獲取相關技術知識。

3)刪除。專利代理人在提煉的基礎上,通常會發現技術交底書中有些內容與主題無關,可能需要刪除枝葉,避免無關內容幹擾清晰的邏輯主線。當然,這壹步需要謹慎,以免丟失技術信息。

4)變形。專利代理人往往需要在理解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結合專利寫作的法律要求,以不同的方式展示現有技術方案。特別是壹些傾向於智力活動規律的專利,需要專利代理人采取措施,挖掘出技術交底書背後的技術內容,改變其外在表象,以技術的形式表現出來。如商業方法專利的處理。

七、如何避免信息失真

信息處理中存在許多影響信息處理質量的問題。這些問題與信息處理者的能力有關。在專利文獻寫作中不可能討論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法。下面簡單討論壹下信息失真,既涉及專利代理人,也涉及發明人。

信息失真是信息處理中的主要問題之壹。在專利代理工作中,信息失真的原因涉及到發明人與專利代理人之間的信息傳遞過程,這是壹個容易出現的問題,但采取適當措施後也容易解決。

信息失真包括信息遺漏和曲解。在專利寫作過程中,由於代理人和發明人知識背景的差異,往往容易造成雙方理解的差異和信息表達的不準確。當發明人提供的公開內容包含似是而非的內容時,非常容易對信息產生誤解。對於這個問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得到較好的解決。

1)提供充足的知識背景信息。這是為了彌補雙方知識背景的差異。發明人不僅需要提供技術方案,還需要在專利公開中提供相關的技術背景,以便快速將代理人帶入核心問題,幫助其不偏不倚地理解技術方案。

2)采用嚴密的邏輯推理傳遞信息。邏輯是壹種嚴謹穩定的信息傳遞方式,可以彌補不同知識背景的缺陷。采用嚴謹、書面的技術概念和邏輯推理步驟,可以避免雙方產生誤解。發明人這樣寫公開,便於代理人找到問題發生的環節;如果發明人寫的披露邏輯不嚴謹,思維跳躍,代理人不容易理解,更別說找出問題出在哪裏了。同樣,如果代理人的專利文件邏輯嚴謹細致,也便於發明人在審核中發現問題。

3)充分有效的溝通。通過發明人和代理人之間及時的信息溝通,可以彌補雙方的知識差異,獲得互補效果,糾正明顯的理解差異和錯誤;這就需要雙方在專利文件形成過程中充分理解和尊重對方的立場,從而采取合作而非對抗的態度,積極進行坦誠交流。

八。摘要

將專利文獻寫作理解並視為壹個信息處理過程,有助於代理行業了解自身的角色定位,有助於其找到代理工作中出現問題的環節和原因,並采取相應的措施。從這個觀察角度可以發現很多其他問題,需要更多的理論探討。本文只期望得到拋磚引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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