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企業應該如何準備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成果轉化的證明材料呢?
企業壹定要即時掌握科技成果轉化的新要求和新政策,以企業現有的技術、成果為出發點,把握科技成果轉化的可行性原則。整理和歸集好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越豐富有力,轉化被認可的可能性就越高,既要保證轉化的數量滿足要求,也要保證每個轉化都有足夠而又準確的證明材料支撐。無論是科技成果還是轉化結果,都需要大量的材料來支撐。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要求,轉化結果證明材料包含以下內容:
(1)合同、發票、查新報告、客戶驗收報告等材料;
(2)新產品:新產品證書、生產批文(藥類的)、銷售合同、訂單、銷售發票、檢測報告、企業標準等壹種或多種材料;
(3)新設備:設備說明書、設備備案文件、發票等;
(4)新技術應用:多個使用單位的推廣應用證明、解決產品性能質量或生產效率問題等;
(5)樣品/樣機:檢測報告、毒理報告、用戶報告、說明書等。
從科技成果轉化的形式看,對於企業自行實施的科技成果轉化,企業需要整理出15項以上的轉化證明材料,因此企業必須提前整理科技成果證明材料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對於產品類知識產權,企業可以將知識產權作為科技成果轉化的證明材料之壹,配合相關銷售合同和銷售發票、檢驗合同以及查新報告,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對於證明科技成果轉化更有說服力。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