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專利則不同。
首先,專利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因此必須積極申請。
其次,軟件申請描述的是軟件的構思(壹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主要是妳的軟件流程圖的內容。采用何種語言以什麽具體的語句實現,專利並不說明。授權以後,他人采用該構思,就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件專利的保護力度就比軟件著作權的保護力度大的多。
申請軟件專利本身並不復雜,找壹家專利代理公司申請即可,目前大多數代理所都有申請經驗。當然,要形成壹個完美的專利申請文件,對軟件的構思做出恰如其份的表述,獲得適當的保護範圍(要求保護範圍太大也不行,因為這樣很可能沒有新穎性和創造性),這些都是技術活。目前,能夠很好的完成這壹使命的優秀專利代理人並不多。
另外,申請軟件專利還要註意,申請專利的軟件構思不能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當然,目前對於這方面的問題,在許多情況下,也存在壹些申請技巧進行回避的。
補充:
(1)兩者的法律依據不同
軟件的著作權保護依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軟件的專利保護依據《專利法》,具體審查標準參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若幹問題”。具體程序可參見知識產權局專利申請指南/zlsqzn/sqq/
(2)軟件采取專利保護的優缺點
軟件的專利保護可以保護軟件的算法,這是著作權保護無法實現的(即沈律師講的“軟件著作權無力保護軟件中最核心的東西”)。
相對著作權保護,軟件的專利保護也有其自身的缺點:
申請專利,專利的技術材料就必須公開。
申請專利需要支付費用,而且獲得專利後每年還需要支付壹定的維持費用。
申請專利保護需要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條件,符合條件的軟件並不太多。
專利的申請及審查可能需要兩三年的時間,如果軟件的市場周期較短就不適於專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