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兩級法院近五年年均受理案件13.1萬余件,其中中院1.6萬余件。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59830件,辦結145559件,同比上升9.32%、11.71%。中院受理案件16351件,辦結14827件。
近年來,廈門中院在黨委領導和上級法院指導下,依法審理了最高法院指定管轄的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受賄案等9件省部級幹部大要案及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行賄案,成功審結了全省首例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首例退市公司破產重整案、首例執行轉破產等壹批新類型疑難復雜案件。中院連續多年被最高法院評為“案例工作先進單位”。
近年來,廈門中院始終秉承“明德達理、尚法至公”的院訓精神,致力於建設高品質的特區法院,先後被最高法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榮記“集體壹等功”,獲評“全國文明單位”“全國優秀法院”。湧現出“全國模範法院”思明區法院、海滄區法院,“全國優秀法院”同安區法院、集美區法院,“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模範法官”張嶸、“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審判業務專家”葉炳坤、“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國優秀法官”李緣緣等壹批先進典型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