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陜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陜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第壹條為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科技成果轉化及其管理活動。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對科技成果進行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轉讓、引進並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產業的活動。第四條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當遵循市場主導與政府支持相結合、自主創新與引進創新相結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與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科技成果轉化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科技成果轉化中形成的知識產權及其利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業秘密。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領導,將科技成果轉化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時協調解決科技成果轉化中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技成果轉化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稅務、教育、人事、工商行政管理、知識產權等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科技成果轉化計劃,及時發布科技成果目錄和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供求信息。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科技成果轉化配套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主要用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引導基金、貸款貼息、補助資金、風險投資等資金。

設區的省、市人民政府,本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管理機構,有條件的縣(市、區)應當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其產業化項目,以及中試示範基地建設, 服務於科技成果轉化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企業孵化機構、科技信息網絡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 優先考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本省率先實施轉化的項目。本省設區的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政府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和農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應當按照壹定比例用於科技成果轉化。第九條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基地應當采取措施,加快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優秀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創新創業,增強為各類企業轉化高新技術成果提供服務的功能,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發揮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

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農業科技示範園和星火技術密集區要結合實際,圍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主導產業、特色產業,面向農民普及農業科技知識,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業技術,開展農業科技成果交流、人才培訓、科技咨詢和信息服務,培育和扶持為農企業,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致富提供科技支撐。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規劃、用地、金融等方面支持建立各種類型和所有制的科技企業孵化基地、大學科技園、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企業孵化組織。科技企業孵化組織應當為科技人員創辦企業提供技術信息、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投融資服務。

科技企業孵化機構經省科技行政部門認定,可按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和省有關優惠政策。第十壹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應當維護技術市場秩序,保護科技成果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為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技術交易活動創造有序的市場環境。

依法設立的技術產權交易機構應當通過互聯網、信息發布會、交易會、招標拍賣等方式,為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和個人提供技術產權轉讓、投融資、項目引進和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服務,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市場化水平。第十二條技術交易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技術合同訂立後,讓與人、受托人或者取得技術合同收入的研究開發方可以在六十日內向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申請認定登記。技術合同和技術收入經技術合同確認登記機構審查確認後,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同壹技術合同不得重復登記。

技術合同登記不得向合同當事人收取費用,登記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承擔。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全省技術合同認定和登記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根據實際需要,可以指定或者委托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在設區的市和省直行政主管部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辦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 上一篇:女生專升本選什麽專業比較好?
  • 下一篇:世博會介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