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拒絕原因,明確拒絕原因,確認治療方案。
2.駁回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駁回復審申請書、駁回復審理由、申請人資格證明、委托代理機構要求的授權委托書等證據材料。並在收到拒絕通知後15天內將上述材料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
3.正式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經審查認為材料需要補正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補正,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交補正材料。補正後申請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交審查費。通過形式審查後,商評委將發出交款通知,需在15天內交款,否則不予受理。
5.實質性審查。壹般評審周期壹般在9個月以內,商務評審團會出具駁回評審的決定。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商標局對駁回申請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標,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