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來講,商標是有必要申請版權登記註冊的,尤其是與內容相關的商標。、
具體原因如下:商標註冊成功之後,只代表了商標所有人在商標使用方面會收到相關法律的保護;與成功註冊的商標相關的名稱、內容如果涉及到版權的,如果沒有進行版權登記,容易被他人非法使用,不方便維權;及時對與商標相關的內容進行版權登記,有利於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障體系;對成功註冊的商標進行版權登記有利於提升知識產權的價值。所以說,成功註冊商標之後,及時申請版權登記對於自身的知識產權是有好處的。壹般情況下,如果申請商標的系圖樣,壹般可以登記為美術作品或者攝影作品;由於商標申請周期較長,為避免被他人搶註,因此很多人在商標申請前都會進行版權登記來保護自己的原創作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