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是指商標註冊人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壹段時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續展申請,以延長其商標的保護期。商標的有效期通常為10年,但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續展申請,商標可能會失效,導致商標權的喪失。因此,商標續展對商標註冊人來說意義重大。
商標續展申請流程:
1.商標註冊人應當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續展申請;
2.提交續展申請時,需要提供商標註冊證、續展申請書等相關材料;
3.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續展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法定條件的,批準續展並公告;
4.商標註冊人支付相應續展費後,商標的保護期將延長。
綜上所述,商標續展是指商標註冊人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請求延長其註冊商標的保護期。商標續展對商標註冊人來說意義重大,可以確保其商標權益得到持續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四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商標註冊人可以在六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續展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