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法包括商法、經濟法和知識產權法等多個部門法,涉及的知識面較廣,但重點突出,主要集中在公司法等內容。 商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破產法、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
商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破產法、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
經濟法:競爭法、消費者法、銀行業法、財稅法、勞動法、土地法和房地產法、環境保護法。
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商法是與民法並列並互為補充的部門法。商法具有調整行為的營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體嚴格法定等原則。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夥企業法、海商法、破產法、票據法等。
商法是指調整商事交易主體在其商行為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即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商法的調整對象是商事關系。
商事關系是指壹定社會中通過市場經營活動而形成的社會關系,主要包括商事組織關系和商事交易關系(組織法和行為法的結合,就是商法)。
商法的壹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強化企業組織、提高經濟效益、維護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