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知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對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等相關法律的簡稱。
法律分析:
是商法和經濟法的簡稱。其中,商法是由公司法、合夥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破產法、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以及海商法八門學科構成。
體包括以下法律:
1、商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破產法、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
2、經濟法:競爭法、消費者法、銀行業法、財稅法、勞動法、土地法和房地產法、環境保護法。
3、知識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權法、商標權法。
經濟法是由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審計法、勞動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規劃法以及環境保護法十六門小法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第壹百八十二條海上保險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海商法》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和國海商法》未規定的,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制定本條例。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七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商經知和商經法不是壹個意思。
《商經知》是古籍名稱,起源不詳,***分《財理篇》,《財事篇》等十三篇。本書系統的講述了理財、取財、運財等多個方面的知識。
財理篇,財,窮極而至。然,積也,易也,便也,予之欲。註解:財富的產生是人貧窮到極點所致。之後,人們創造了更多的物品,用於交換,滿足各人的需求,增長個人的欲望。財,余也。無欲,無惡,人欲趨之,本性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