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因上海法律專科學校(與上海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兩校壹體)加入上海大學,成立上海大學法學院,文學院法律系(復旦大學分校法律系)改稱為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1998年10月,原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與原知識產權學院進壹步合並成為新知識產權學院。
“上海工業大學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建立於1988年。1991年,該中心與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科學技術大學、上海社會科學法學所等單位的相應機構***同組建了“上海科技法律聯合研究所”,方明倫常務副校長兼任該所所長,該所本部設在上海工業大學。1994年5月,上海工業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上海大學和上海科技高等專科學校合並組建新上海大學。
1994年9月,在上海科技法律聯合研究所基礎上,由錢偉長校長親自倡導與聯系,香港星光傳呼集團董事長黃金富先生當年首期各捐贈200萬元人民幣,合同約定十年內今後每年再各捐資100萬元人民幣(***計1200萬),在北京大學和上海大學各建立壹所知識產權學院;這是國內最早建立的兩所知識產權學院,方明倫常務副校長親力親為,指揮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的建立與建設工程,並兼任知識產權學院院長。1998年10月,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並入知識產權學院。
2004年,上海市政府在2004第55號批復中同意在上海大學法學院的基礎上建立上海政法學院,同時撤銷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和上海大學法學院建制。
後上海大學在原知識產權學院的基礎上,組建了目前的上海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