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835
作者: 向左走,向右走 時間:2003-12-17 21:03:32 來源:61.237.*.* Email:
不光是固定電話的月租費要改,所有電話的月租費都應取消.月租費是營運商強加給廣大用戶的,是對用戶的歧視.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846
作者: 老彭 時間:2003-12-17 21:20:26 來源:61.237.*.* Email:
由於競爭的結果,現在小靈通、聯通移動的手機月租費都低於固定電話,而固定電話的成本應該是低於手機的,看來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該降了,不然太不合理了。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862
作者: 時光倒流 時間:2003-12-17 21:48:41 來源:61.191.*.* Email:
樓上知道小靈通和固定電話是壹家嗎?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891
作者: 項立剛 時間:2003-12-17 23:01:31 來源:61.149.*.* Email:
說固定電話成本低於手機,可能有點信口開河了,固網的維護成本壹般來說,比移動網的維護成本是要高的,相當多的本地網都是不賺利的,這是行業常識。
收多少才合理,討論清楚不容易,不過,要說不收月租費,大家裝了電話,如果不用,占了信道資源,電信公司也需要維護,都不是不花錢的,要說歧視更是談不上,不能說競爭了,大家都不收錢,只服務了。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923
作者: 風雲會 時間:2003-12-18 8:47:58 來源:61.190.*.* Email:
不知者不為過,個人認為整體看固話是中國電信的負擔,至少是骨頭
如果固話賺錢,已經可以經營電信全業務的各“通”不會有錢不掙的。企業唯利潤是圖是最基本的道理,中國電信是企業但是承擔了壹部分作為國家普遍服務的工作。
全部免費是不是能換來消費者的滿意的服務呢?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924
作者: 冰山壹角 時間:2003-12-18 8:49:02 來源:61.191.*.* Email:
老網友彭“現在小靈通、聯通移動的手機月租費都低於固定電話,而固定電話的成本應該是低於手機的”之理論不知由何而來?稍有點常識的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
小靈通和固定電話同屬固定通信運營商,即中國電信或中國網通,其月租費是壹樣的。
手機月租標準國家是有規定的,且高於固話月租費。之所以出現有些低於固話月租的現象,純屬企業階段性促銷行為,並不能壹概而論表明其月租降低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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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初石 時間:2003-12-18 8:56:29 來源:61.190.*.* Email:
月租費:怎麽樣解釋這樣壹個名詞呢。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936
作者: 風雲會 時間:2003-12-18 9:08:43 來源:61.190.*.* Email:
答:初石網友
關於電話月租費問題
用戶使用電話時須交納月租費和通話費,這兩種費用的收取是為了補償不同的電話運營成本。理論上,電話運營成本由用戶接入成本、用戶線成本、交換成本三部分構成,相對應的電話資費分別為壹次性安裝費用、月租費和通話費。可見,月租費的理論含義是回收用戶線成本。采取定額收取的原因是:1、用戶線的運營維護成本與通話量無關,即無論是否通話,都要花費成本,屬於固定的費用支出;2、用戶線成本為每壹用戶的單獨成本,不存在與其它用戶的分攤問題。而通話所耗費的交換成本是需要所有通話分攤的,因此,通話費采取按通話量收費,而用戶線成本按定額收費。
國際電聯(ITU)認為,基本月租費是電話用戶租用電信局從分線盒到交換機用戶板的線路、占用局內設備(如計費表)等的運營費用以及所有這些設備的維護費用。因為線路、用戶板設備及計費表等設備是被終端用戶單獨占用的,別的用戶不能***享,故應按月收取費用來補償每個用戶獨占設備的運營成本。
從世界各國的收費實踐來看,安裝費都是壹次性收取。而使用費用的收取形式分為包月制、單式計次制和復式計次制三種。包月制計費方式是用戶交納月租費用後,不再按次收取通話費;單式計次是用戶交納的基本月租費含有壹定的免費發話次數,超過免費發話次數另按次(不計時長)收取通話費;復式計次是用戶交納的基本月租費不含免費發話次數,每次通話按單位時長累計通話次數另行收取通話費。由於技術進步,目前世界各國采用復式計次制收取通話費的形式居多。不管采用哪種收費方式,由於電信企業提供電話業務的投入是壹樣的,資費標準的確定都要以成本為基礎,因此資費總水平應該是壹致的,用戶的付出也基本是壹樣的。目前,移動電話預付費業務就只收取通話費不收取月租費,但通話費水平要高壹些。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ITU)對人口在4萬以上的206個經濟體的各項電信指標進行的統計,1998年我國住宅電話月租費指標排在164位,商業電話月租費指標排在160位。與世界平均水平對比,我國的月租費收取水平是比較低的。
近幾年我國先後四次大規模對電信資費進行結構性調整,電信資費總體水平已經大幅度下降。與世界其他國家進行比較,中國的電信資費水平仍是比較低的。根據國際電信聯盟(ITU)2002年《世界電信發展報告》,2000年世界高收入國家和地區的電話月租費平均為11.4美元,中下收入國家(我國屬於這壹類)電話月租費平均為3.9美元,全世界電話月租費平均為6.3美元,而我國同期該項資費約為1.9美元
以上摘自中華人民***和國信息產業部(註:不是中國電信集團)官方網站/mii/index.html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942
作者: 劉成和 時間:2003-12-18 9:16:14 來源:218.22.*.* Email:
to 時光倒流:電信和小靈通在捆綁銷售小靈通時、交話費時就是壹家,但妳以後想拆開,沒門,會被告知不知壹家或壹個部門的,內部無法協調此事。
to 項立剛:以前似有網友說喜歡看妳的貼子,今日壹看也不過如此。
請問妳裝電話後,只放在家裏做樣子看看,不打!我想妳不會吧,妳都不會,我們這麽多市民IQ都比妳低!
電信安裝電話時收費的安裝費從以前的4、5千元到現在的幾百元,就是我們家電話那條線的錢、就是那個號碼的線,它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東西,更包含售後服務,妳電信公司維護是妳企業自己的事,而且是企業應該履行的義務,我們安裝了電話只要履行打電話就付錢的義務,沒有理由再每月給妳錢。
您說的意思想必是,我感覺是:我為自己的老板打工,簽了幾年的死約,然後每月我壹想我的開銷大啊,壹家人還要養啊,我就硬要找老板鬧事,每月再給我壹點,不然我就不幹了。是不是這樣子的啊。也許不是很貼切,因為打工者與老板,電信企業與尋常百姓這兩者地位不大壹樣。但是妳的想法真的可笑!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79979
作者: 壹笑而過 時間:2003-12-18 10:06:49 來源:218.22.*.* Email:
電信再不降價在移動通訊市場是沒搞頭了,天天坐山觀虎鬥,壹副穩坐釣魚臺的樣子,哪天後院著火都不知道?才搞的小靈通資費已經較聯通和移動的本地通沒什麽明顯的優勢了,電信該醒醒了,再這麽昏睡下去就醒不來了?!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018
作者: 關心市民心聲的網友 時間:2003-12-18 11:12:33 來源:61.190.*.* Email:
提醒的對,目前中國電信正在不對稱的政策環境下,積極爭取移動3G業務
而且更有必要普及通信基礎知識,實際的電話交換技術不是象做遊戲那樣2個火柴盒加壹根棉線,作媒體的項總任重道遠哦
劉先生:小靈通和固定電話在協議規定的條款之外,完全可以分得開,即使有協議也有辦法分開。不要擔心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095
作者: 老彭 時間:2003-12-18 14:04:42 來源:61.237.*.* Email:
國際電聯(ITU)認為,基本月租費是電話用戶租用電信局從分線盒到交換機用戶板的線路、占用局內設備(如計費表)等的運營費用以及所有這些設備的維護費用。因為線路、用戶板設備及計費表等設備是被終端用戶單獨占用的,別的用戶不能***享,故應按月收取費用來補償每個用戶獨占設備的運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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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電聯的理論是不錯的,但是與中國國情對不上。因為中國原先3000-5000元的初裝費使得電信早就回收了所謂的線路成本了!
所有的初裝費加起來可能高於電信的實際投資吧。所以就不應該再有所謂的月租費了。或者也可以收,但是不能叫月租費,可以叫做維護費。記得以前縣裏的搖把子電話,還有蕪湖電話還是4位數號碼的時候,是收了月租費就不再收每次的市內電話費了。好像上海現在還是交了月租費就可以免費打多少次電話。這樣還有點道理。等於是最低消費,避免了項先生說的有人裝了電話不用,電信收不到錢。
同時收初裝費、月租費和話次費的可能也只有中國了。
小靈通和手機的本地通現在的實際月租費都是12元,怎麽能說不比電信的15元低呢?
還有壹問,如果手機通訊的投資確實不大於固話,那麽其月租費國家規定的30元豈不又是毫無道理?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104
作者: 風雲會 時間:2003-12-18 14:12:33 來源:61.190.*.* Email:
老彭就喜歡鉆牛角尖。搞出中國特色來了
所有的初裝費與電信的實際投資(電纜、光纜、交換機,日後的升級擴容,設備更新,配套設備、其他成本)差的多的多的多的多
彭老師喜歡找找數據說話,可以統計壹下蕪湖或者全國有電話以來至今用戶到達數X3000-5000,再比較壹下中國有電話以來國家的通信建設投資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111
作者: 千手觀音 時間:2003-12-18 14:22:53 來源:218.22.*.* Email:
某人購買了房產,辦了產權證,還必須繼續交房租,這就是電信收月租費的理論根據吧。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115
作者: 風雲會 時間:2003-12-18 14:30:38 來源:61.190.*.* Email:
好例子!不愧是觀音
某人裝了電話(不僅僅是購買壹個電話機),但是整個電話相關的設備資源並沒有個人產權,因此繼續使用要交月租費給產權所有者國家(不是電信,月租費全部是上繳國家的)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161
作者: 項立剛 時間:2003-12-18 15:54:09 來源:202.108.*.* Email:
我還是先強調壹下,討論問題嘛,沒說事,就先說人不行,這似乎不是爭論之道吧?
還是從中國的國情出發說這個電信收費問題。
壹段時間以來,裝壹部電信,打電話的費用有這幾個部分:
初裝費3000-5000,我也是花了5000的。
工料費,200左右吧。
月租費,21吧。
通話費。
先說說初裝費,這是大家的壹個負擔,當然我也花得很痛心。不過這個費用之所以收,道理是這樣,許多人經歷過電信的短缺時代,裝電話難,制約經濟發展,是許多30歲以上的都經歷過的吧?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錢,國家沒錢,怎麽辦?當時又沒有其他的融資渠道,又要找到錢解決這個問題,於是就有了這個政策,我想,這種情況有點集資辦學的意思,甚至有點稅收的意思,國家向需要這方面服務的人收取資金,然後把用於這部分資金專款用於通信網絡建設。這部分錢的走向是交財政部,當然又是返給了電信的網絡建設。結果是作為國有資產的電信資產很快增值,或壹方面,中國的電信網建設的速度大大加快,我們基本上實現了世界上發達國家同步的水平。這錢該不該收,可能需要歷史評說了,但絕不是電信作主收去了。
工料費,不說了吧,大家還在交,現在不收初裝費了,但是還是要付這部分錢的。
月租費,對於用戶來說,不是裝了電話就能打了,電話機是沒有用的,需要網絡,當然網絡建設是運營商的責任,這錢不能讓老百姓付,以前其實我們是做了貢獻的,我們姑且是為了國家利益吧,現在有了新的融資渠道,可以上市,國家就不收取初裝費了。月租費還在收,為什麽收月租費,上面的貼子,ITU有定義,全世界都是這樣。不過其實基本月租費也可以有兩種收法,壹是收在話費裏,壹是分開,比如,神州行,不收月租費,不過話費高,就是這個道理。現在電信的辦法,通行的是分開,壹部分收月租費,壹部分收電話費,好處讓那些多打電話的人不是多付費用,那些不打電話的人,也要為這部分費用付費。這只是做法不同,就象汽車養路費,中國也有兩種做法,壹種壹年交個定數,壹種是通過汽油費收取。
我想,電話費收取多少才合理是壹回事,月租費收不該收是壹回事,因此,收月租是壹種正常的方式,並不是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費用。
前面有朋友提到市民裝了電話不會不打,還提到IQ的高度。我說壹點我知道的情況,因為現在裝電話不收費,在不太發達的地區,尤其是西部,有大量的0通話的電話,裝上電話主要的功能是接電話。比如有個孩子出去打工,從外面打電話回來,這部電話從來不打出去,而且固定電話是單向收費的,這樣電信公司收不到費用,還要維護,保護電話的暢通。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167
作者: 風雲會 時間:2003-12-18 16:09:17 來源:61.190.*.* Email:
最近市民心聲好象來了壹批新銳。
回應:固定電話的月租費是不是要改了 ID:80186
作者: 老彭 時間:2003-12-18 16:51:39 來源:61.237.*.* Email:
先提供壹點資料
炮轟壟斷第壹人”沈洪嘉:壹個人抗爭壹個行業
2003-10-29 07:47:34 jjdb20031029
10年時間,他完成了從自然科學領域向社會科學領域的轉變,從
壹個教書匠成了壹位新聞人物。10月18日,“向電信壟斷開炮第壹人”
、68歲的沈洪嘉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6年的奮爭
沈洪嘉的“抗爭”完全出於壹個偶然。“1994年我回上海老家,
隔壁鄰居裝電話,我問月租多少錢?他說18.5元,還能免費打60次
市話。濟南市那時侯月租費26元,也不免打。於是我就想問清楚這個
問題。我是政協委員,要搞提案。
”1995年3月,沈洪嘉在濟南市政協九屆三次、四次會議上遞交
了兩份關於電話月租費的提案。
當時的濟南電信部門對提案專門作出了答復,此時沈才知道,的
確存在兩種收費政策,且電信資費政策制定者不是電信部門,而是郵
電部。但他沒有就此停止質疑,1996年退休後,他就開始有意識地搜
集各種電信資費信息,並把對電話月租費的關註轉移到了電話初裝費
上。1997年,沈洪嘉致信原郵電部部長及國家計委,要求官方出面答
復,但均未得到回信。
從1998年3月起,沈洪嘉開始尋求媒體的幫助。《南方周末》連
續發表了他的3篇文章,矛頭直指電話初裝費。其後,他先後接待了
全國40多家新聞單位的采訪。
1999年3月,沈洪嘉向中消協投訴,要求信息產業部回答19個關
於電信資費的問題。當年5月,信息產業部專門對此作出解釋,同時
表示電話初裝費將逐步取消。2000年11月,沈洪嘉再次向中消協投訴
作為企業的中國電信總公司侵犯消費者產權,但沒有得到答復。
時間到了2001年7月,信息產業部公布:取消電話初裝費和移動
電話入網費。沈洪嘉6年的奮爭終告尾聲。
“電信是壟斷行業的壹個代表。和壟斷行業抗爭,我壹個人的力
量太小,但我代表的是壹個方向,誰也阻止不了。”沈洪嘉堅定地說。
電話初裝費取消後,電話月租費成了他下壹個關註的問題。
矛頭再指“月租費”
信息產業部1999年在答復沈洪嘉的19個電信法律問題時稱:“月
租費的理論含義是回收用戶線成本。”沈洪嘉認為,即使居民同意其
回收成本,但成本總有個價格吧,“或500元或1000元,我每個月交21.
6元,幾年後成本應該回收完了,為什麽每個月還要交呢?另外,交
過錢後這段線的產權該歸誰?”針對有人提出用戶裝機後,電信部門
隨時都在為用戶提供通話準備,因此理應交納壹定金額月租費的說法,
沈洪嘉認為,既然如此,與電信相似的供水、供電、燃氣等公用事業
部門為什麽不收取月租費?
沈洪嘉認為這不合法,今年3月,他就電話初裝費、月租費等問
題給信息產業部部長寫了封公開信;7月,信息產業部委托山東電信
管理局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我說不行,我們的錢不能變成妳電
信的固定資產。妳們收了初裝費這個錢,好幾千億,要有個交代。”
沈洪嘉表示,從那以後還沒有人和他聯系過,下壹步他要給電信管理
局打電話,要求信息產業部給出取消月租費的期限,不然就要通過法
律程序狀告中國電信。
在壟斷行業“放壹把火”
說起尋求法律幫助,沈洪嘉拿出壹個建議草稿,內容是建議全國
人大常委會審查《行政訴訟法》第12條。沈洪嘉表示,2002年他本想
就月租費問題到法院起訴,別人告訴他法院不會受理,因為收取月租
費的行為是信息產業部授予的。《行政訴訟法》第12條有規定,這種
抽象行政行為不在法院受案範圍之內。沈洪嘉覺得,第12條是在維護
壟斷行業的利益,“要打破行業壟斷,這壹條必須去掉”。
沈洪嘉認為,整頓市場經濟秩序,不能僅局限在打擊假冒偽劣
上,壟斷才真正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在繼續關註電信行業的同時,沈洪嘉把關註領域擴大到水、電、
煤氣等其他帶有壟斷性質的行業。他說,下壹步他要在這些行業也放
壹把“火”。“壹個國家要想進步必須走兩條路,壹是市場經濟,壹
是民主法制。行業壟斷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