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指南
1.專利申請的類型
專利申請分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針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2.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哪些申請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各壹式兩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各壹式兩份。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壹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壹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壹式兩份。
3.受理專利申請的部門
申請人申請專利時,應當將申請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以下簡稱專利局受理處),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設在地方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以下簡稱專利局代辦處),目前在北京、沈陽、濟南、長沙、成都、南京、上海、廣州、西安、武漢、鄭州、天津、石家莊、哈爾濱、長春、昆明、貴陽、杭州、重慶、深圳、福州、南寧、烏魯木齊設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國防專利分局專門受理國防專利申請
4.如何辦理專利申請
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並按規定繳納費用。專利申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來代替書面申請文件。在專利審批程序中只有書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各種手續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壹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6.申請文件的紙張要求
申請文件的紙張質量應相當於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各種文件壹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紙張。
申請文件的紙張應當縱向使用,只使用壹面。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於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申請文件各部分的第壹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壹制定的表格。這些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
7.申請文件的文字和書寫要求?
申請文件各部分壹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壹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後的括號內註明英文或原文。申請人提供的附件或證明是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譯文,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在內,都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呈黑色,字高應當在3.5~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3.5毫米之間。要求提交壹式兩份文件的,其中壹份為原件,另壹份應采用復印件,並保證兩份文件內容壹致。申請文件中有圖的,應當用墨水和繪圖工具繪制,或者用繪圖軟件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不得塗改。不得使用工程藍圖。
8.專利申請內容的單壹性要求
壹件發明或者實用型新專利申請應當限於壹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於壹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壹件申請提出。壹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於壹種產品所使用的壹項外觀設計。用於同壹類別並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壹件申請提出。
9.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盡管委托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申請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托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10.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對申請人面交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的申請文件,當時進行申請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的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辦理受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