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申請:申請人向菲律賓知識產權局表達商標申請請求,提交菲律賓商標申請和菲律賓商標註冊申請所需的文件;
3.形式審查:菲律賓知識產權局收到商標申請請求後,審查員會對提交的申請和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規範、是否齊全進行審查;
4.實質審查:形式審查確認後,菲律賓知識產權局將派審查員審查商標申請是否可註冊,是否違反菲律賓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
5.復審駁回:審查員經過實質審查認為該商標不能註冊的,駁回該商標的申請,並以郵件形式告知申請人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收到駁回通知後可以向菲律賓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復審;
6.公告的發布:如果審查員經過實質審查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可以受理,或者駁回申請後商標復審申請成功,將在菲律賓官方商標雜誌上發布公告;
7.異議裁定:在公告期內,任何人對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該商標註冊申請不予通過,申請人必須對異議進行答辯。壹旦申請人未予答復或未予答復,該商標申請將被取消;
8.核準和發證:公告後,如果異議被裁定無效或未提出異議,菲律賓知識產權局將核準該商標的註冊,並向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