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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的表怎麽填?詳細點

1.格式 專利申請書

────────────────────────┬───────────

實用新型                  │⑴

⑶                       │

名稱                    │

──┬─────────────────────┤    (實用新型)

⑷ │姓 名                  ├───────────

設│或名稱                  │

計├─────────────────────┤⑵

人│地址                   │

──┼─────────────────────┴───────────

⑸ │姓名或名稱         電 話

├─────────────────────────────────

│              郵 政

申│地 址              □□□□□□

請│              編 碼

人├─────────────────────────────────

│國籍或總部所      經常居所或營業所

│在地國家名稱      所在地國家名稱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稱         地址

專├─────────────────────────────────

利│專利局給出的       代理機構所在地區

代│      □□□□□          □□□□□□

理│代理機構代碼       郵 政 編 碼

機├─────────────────────────────────

構│代理人姓名        登 記 號

──┴─────────────────────────────────

□已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  □請求費用減緩

□已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

──────────────────┬─────────────────

⑻申請文件清單           │⑼附加文件清單

1.請求書   份 每份 頁  │ □代理人委托書  □不喪失新穎

2.權利要求書 份 每份 頁 項│           性的證明文件

3.說明書   份 每份 頁  │ □要求優先權聲明 □

4.說明書附圖 份 每份 頁 幅│

5.說明書摘要 份 每份 頁  │ □優先權證明材料 □

6.摘要附圖  份 每份 頁 幅│

────────────┬─────┴───────┬─────────

⑽上述以外的設計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請人    │⑿申請人或代理機構

│             │ 簽章

│             │

│             │  年 月 日

────────────┴─────────────┴─────────

2.說明

(1)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

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摘要和摘要附圖等申請文件。

(2)申請文件壹式兩份(正副本各壹份)。允許使用復印件,但申請人或代

理機構簽章不得復印。

(3)填寫本表必須使用中文。外國人名、地名如無統壹中文譯文明應當註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性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

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5)本表第⑴⑵兩欄由專利局填寫。

(6)本表第⑶欄“實用新型名稱”應簡短明確,體現該實用新型的類別。各

文件中的實用新型名稱應壹致。

(7)申請人是單位的,應使用單位全稱。申請人是單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應在該單位指定壹名代表聯系人,填在第⑸欄“代表姓名”後面;兩個以上單位***

同申請的,應協商推選出壹個單位作為所有申請人的代表,並在該單位指定壹名代

表聯系人,分別填在第⑸欄“姓名或名稱”及“代表姓名”後面,申請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欄“代表姓名”不必填寫。

(8)有多個設計人、申請人時,在本表第⑴、⑸欄中只填寫壹個,其余的分

別填在第⑽、⑾欄中,本表⑿欄應由第⑸或第⑹欄中的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字或蓋

章。

(9)本表第⑹欄中代理人登記號指代理人在中國專利局的登記號。未向專利

局登記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資格。代理機構指定代理人時不得超過兩人。

(10)通訊地址應詳細、準確、符合慣例,以能迅速投遞為準。

(11)本表各欄填寫不下時,可另附與本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續寫。

續寫時,應註明續欄編號。

(12)個人申請專利繳費有困難請求費用減緩的,應在本表第⑺欄中作出標

記。申請人在請求書中未作出請求費用減緩的標記,申請日後提出費用減緩請求的,

申請費不予減緩。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局原則上不批準費用減緩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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