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分局、羅湖分局、南山分局、鹽田分局、寶安分局、龍崗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
各分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承擔轄區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3)承擔轄區商品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品市場內違法經營行為;監督管理轄區展銷會。
(4)承擔轄區廣告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5)承擔轄區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傳銷和違法直銷行為,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6)查處轄區不正當競爭行為。
(7)承擔轄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後處理;受理、核準、發放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配合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承擔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8)承擔轄區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質量振興綱要;承擔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後處理;承擔生產領域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及日化品質量日常監管;配合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9)承擔轄區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證企業及強制性認證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10)承擔轄區行業明碼標價工作,配合開展市場價格預警、應急工作。
(11)承擔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12)承擔轄區拍賣、經紀活動和合同行政監督管理工作,查處拍賣、合同違法行為。
(13)承擔轄區計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監管市場計量行為;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14)承擔轄區標準化管理工作。辦理企業標準備案和執行標準登記,承擔標準實施監督和代碼、條碼監督管理工作。
(15)承擔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受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告知及註冊登記、停用、報廢、遷移、註銷業務,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配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16)承擔轄區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工作。貫徹落實知識產權戰略,協助開展知識產權評定認定和專項資金申請資助工作。承擔轄區商標印制管理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市場工作,查處商標(特殊標誌)、版權違法行為。按規定調解知識產權糾紛。
(17)查處轄區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18)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配合轄區政府開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