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受理,即商標的形式審查,並確立商標的申請日。以電子方式提交的商標申請,形式審查在壹個月內可以審查結束並發出商標受理通知書;以書面形式提交的商標申請,壹般在壹個月左右可以審查結束並發出商標受理通知書。以郵政方式提交商標申請資料的,以郵政寄出日為商標申請日;以快遞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商標申請資料的,申請日是以官方收到商標申請資料當天為申請日。
商標實質審查,即對所申請的商標與在先註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的)商標進行對比,對所申請的商標作出初步審定公告或者駁回處理。
商標公告,是對初步審定合格的商標在官方網上或者公告書上公告。
商標異議,商標異議不是心經程序,當有權利沖突時,異議人對已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請求時才發生。
商標核準註冊,對所申請的商標在公告期內沒有發生異議的商標將核準註冊並發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