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今年發布的壹號文件,其主題是《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幹意見》。文件指出,2017年年的農業農村工作要按照穩糧增收、提質增效、創新驅動的總要求,繼續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三農”即農業、農民和農村。在中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的背景下,黨中央今年壹號文件繼續鎖定“三農”,表明“三農”問題在中國重中之重的地位更為加強。正如壹號文件所強調,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文件以“五個重大”進行深刻闡釋:即如何在經濟增速放緩背景下繼續強化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是必須破解的壹個重大課題;如何在“雙重擠壓”下創新農業支持保護政策、提高農業競爭力,是必須面對的壹個重大考驗;如何在資源環境硬約束下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必須應對的壹個重大挑戰;如何在城鎮化深入發展背景下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實現城鄉***同繁榮,是必須解決好的壹個重大問題;而如何破解這些難題,是今後壹個時期“三農”工作的重大任務。總之,當前中國正處在“四化”建設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沖刺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能缺了農村這壹頭。“四化”建設,必須補齊農業這壹短板。
所謂“三權”,即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壹號文件明確指出,要加強農業、增收農民、發展農村,就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財產權的保護。關於推進農村“三權”改革,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所明確的內容,這是深化農村改革中最重要的要素改革,也是農村產權流轉的核心。第壹,要明確當前農村“三權”的歸屬。在這裏,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承包權和經營權歸千家萬戶的農民。而從農村家庭承包制度而言,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已由法律政策確定,不能有所變更,只有其經營權可以進行市場流轉。第二,要明確農村產權流轉的政策要求。根據今年1月20日國辦發布的《意見》,明確規定農村承包經營權、林權、“四荒”使用權、農村集體資產經營資產、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及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類知識產權等八項農村產權可交易。第三,在界定土地集體所有、土地承包權歸農戶的前提下,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向專業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經營的現代種養業,以促進發展各類不同的經營現代農業的市場主體,創新現代農業生產發展方式。
所謂“三塊地”,即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及農村宅基地,簡稱“三塊地改革”。2015年要落實的七項農村改革方案中,涉及農村征地、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等三項土地制度改革最為引人註目。除中辦和國辦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外,中央壹號文件第23條也對這“三塊地”的改革作了統壹安排:制定縮小征地範圍的辦法;賦予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宅基地權益,改革農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的新機制等。據國土資源部負責人介紹,這項改革堅持小範圍試點,主要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安排,選擇若幹有基礎、有條件的縣或縣級市開展,封閉運行,確保風險可控,到2017年底要完成試點工作。而農村產權改革方面,除了國辦近期發布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指導意見外,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發展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也將在近期推出,這項改革的重要目的是發展農民股份合作,核心任務是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等六項權能,解決過去由於集體資產歸屬不清、管理不嚴導致的種種問題。
國家政策越來月好,農民生活更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