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版權證書(即電子版權證書),是電子版的著作權證明,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之電子版本。用來證明何人、何時創作了什麽作品的壹種證據定義及保存方式,所包含的權利就是傳統版權對應的權利。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是國家設立的綜合性的著作權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DCI(數字版權唯壹標識符)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的數字版權公***服務新模式。DCI以數字作品的在線版權登記為核心和基礎服務,通過登記發放數字版權登記證書及DCI碼、DCI標,給數字作品賦予終身唯壹的版權“身份標識”。
《數字作品版權登記證書》與傳統紙質《作品登記證書》的發放主體和效力相同。
數字版權保護
數字版權保護(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是對網絡中傳播的數字作品進行版權保護的主要手段。DRM是由美國出版商協會來定義的:“在數字內容交易過程中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技術,工具和處理過程”。
DRM是采取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在內的系統解決方案,在保證合法的、具有權限的用戶對數字信息(如數字圖像、音頻、視頻等)正常使用的同時,保護數字信息創作者和擁有者的版權,根據版權信息獲得合法收益,並在版權受到侵害時能夠鑒別數字信息的版權歸屬及版權信息的真偽。
數字版權保護技術就是對各類數字內容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壹系列軟硬件技術,用以保證數字內容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合法使用,平衡數字內容價值鏈中各個角色的利益和需求,促進整個數字化市場的發展和信息的傳播。
具體來說,包括對數字資產各種形式的使用進行描述、識別、交易、保護、監控和跟蹤等各個過程。數字版權保護技術貫穿數字內容從產生到分發、從銷售到使用的整個內容流通過程,涉及整個數字內容價值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