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在定義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時說:“如果工人的日常生活資料的價值平均代表6個物化勞動小時,那麽工人要想生產這個價值,就必須平均每天工作6個小時。如果他不為資本家工作,而是獨立地為自己工作,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他就要平均每天工作那麽多小時來生產自己勞動力的價值,以獲得維持或不斷再生產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但是,當勞動者不為資本家工作而“為自己獨立勞動”時,“其他條件”怎麽可能“相同”呢?
本文將討論《資本論》中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的壹個嚴重的邏輯錯誤,證明用“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的概念來證明資本利潤來源於對勞動者的剝削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主題的意義
卡爾·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在中國仍然占據著經濟理論的中心地位,影響深遠。中國引入市場經濟後,經濟理論嚴重脫離實際。比如,在市場經濟中,決定商品價格的是供求關系,而按照馬克思的經濟理論,決定商品價格的是勞動價值;經濟的發展需要大量的外資,但政治經濟學認為資本利潤來自剝削。盡管如此,中國經濟界的許多重要人士仍然固執地堅持著他們原來的觀點(1,2)。經過多年的政治宣傳和理論教育,“資本家靠剝削致富”已經深入中國工人階級的思想體系,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工人理論家激烈批判私有化改革理論的基本依據(3)。我國高校的經濟學教材仍然以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為主線,只是略微增加了壹些關於市場經濟的內容。雖然有人呼籲“重寫政治經濟學”(4,5),但至今沒有行動的跡象。對於大學西方經濟理論的教學,建議僅僅“陳述而不批判”或“批判而不穿透”是不夠的,需要“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進行深入的評價”(6)。中國經濟基礎理論的滯後狀態可能成為中國進壹步改革開放的障礙,甚至可能成為經濟發展遇到困難時走回頭路的動力之壹。
中國的經濟學家現在面臨壹個尷尬的局面:壹方面,馬克思的經濟理論嚴重脫離實際,既不能解釋各種經濟現象,也不能指導經濟政策的制定;另壹方面,由於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獨特地位,不可能把馬克思的經濟理論放在客觀的位置上,批判違背客觀實際的部分,利用其科學成分。
由於勞動價值論是馬克思經濟理論的基礎,國內許多經濟學家試圖通過修正勞動價值論來走出這壹困境。例如,有人提出,不僅活勞動(人類勞動),而且物化勞動(機器等)。)可以創造價值,試圖在不違背馬克思勞動價值論(7)的前提下,為資本利潤的來源找到壹個恰當的解釋。雖然他們小心翼翼地遵循馬克思的思維方式,但還是遭到了強烈的反駁(8,9)。
筆者認為,盡管馬克思的經濟理論在經濟現實面前捉襟見肘,但它仍然占據著中國經濟理論的主導地位。除了政治因素,還有三個重要原因:
(壹)勞動價值論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
根據勞動價值論,商品的價格取決於其勞動價值。但馬克思也說過,不同種類的勞動同時創造的價值是不同的,商品價格可以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而圍繞商品價值上下波動。因此,在唯壹可以實際測量的兩個參數——商品價格和勞動時間之間有兩個不確定的聯系,即:
勞動時間與勞動價值的關系
商品價格和商品價值的關系
因此,對勞動價值論的定量分析根本無法進行。我們最多只能問:是不是有些商品的價格離其勞動價值太遠了?(10)無法用實際數據來驗證理論,這是中國經濟學家對勞動價值論爭論多年卻無法得出壹致結論的重要原因。作者認為,關於勞動價值論的爭論是沒有意義的。
(2)反對馬克思的人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資本利潤的來源。
馬克思的理論在解釋利潤的來源時,很直觀,也很好理解:人的肌肉和大腦的勞動創造價值,而沒有生命的貨幣、機器和土地不創造價值,所以利潤只能來自對工人的剝削。反對馬克思的人,只是堅持資本和土地作為生產要素,應該和勞動壹樣得到報酬。這個解釋與其說是理論,不如說是現象的寫照,所以沒有說服力。
(3)反對馬克思的人有壹種錯覺,認為馬克思的經濟理論在邏輯上是正確的。如果說有問題,那也只是它的基礎——勞動價值論有問題。
馬克思及其追隨者特別喜歡引用100多年前的壹位反對者的話:“反駁價值理論是反對馬克思的人的唯壹任務,因為如果妳認同這個定理,妳就必須承認馬克思用鐵的邏輯做出的幾乎所有結論。”(11)這段話是造成這種錯覺還是加強了這種錯覺,無從考證。但可以肯定的是,正是這種錯覺,使得對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批判幾乎全部集中在勞動價值論上。
然而,仔細研究《資本論》就會發現,至少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存在嚴重的邏輯錯誤。本文主要討論馬克思在界定工人必要勞動時間時犯的壹個錯誤。
站不住腳的“如果”
我們知道,馬克思把工人的勞動時間分為兩部分:必要勞動時間和剩余勞動時間。他認為,生產資料的所有權需要雇傭勞動者來提供額外的勞動:“在社會中壹部分人享有生產資料壟斷權的地方,勞動者無論自由與否,都必須在維持自己生活所必需的勞動時間之外增加額外的勞動時間來為生產資料所有者生產生活資料”(12)。
這個思路在農業生產中基本正確。因為壹個農民在自己的土地和地主的土地上耕種,只是勞動地點不同,勞動效率基本相同。比如生產1000公斤糧食所需的總勞動時間差不多(與地主雇傭的其他農民合作,使用更好的農具,會提高壹些勞動效率)。因此,農民只能在相當於自己生產生活資料的勞動時間之外,增加自己的勞動時間來補償地主的土地所有權。
然而,在工業生產中,情況並非如此。因為當壹個工人在工廠工作時,他與其他工人合作,使用機器,這比他作為個人工作,獨自在家使用簡單工具的效率要高得多。
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的模型是:壹個工人每天在工廠勞動12小時,創造的價值是12物化勞動小時(馬克思用來衡量價值的單位,以下簡稱“價值單位”)。工人每小時創造的價值是“物化勞動小時”,即價值單位)。但是,他壹天所需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只有六個價值單位。資本家付給工人新創造價值的壹半(6個價值單位)作為工資。其余六個單位的價值,即剩余價值,被資本家無償占有,成為他的利潤。在這個模型中,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和剩余勞動時間都是6小時。剩余價值率(馬克思用來衡量剝削程度的指標)是
6/6 =100%
馬克思在定義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時說:“如果工人的日常生活資料的價值平均代表6個物化勞動小時,那麽工人必須平均每天工作6個小時才能生產這個價值。如果他不為資本家工作,而是獨立地為自己工作,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他就要平均每天工作那麽多小時來生產自己勞動力的價值,以獲得維持或不斷再生產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但是,既然工人生產的勞動的日價值(如3先令)中有工作日部分(即6小時以內——引者註),它只是生產資本家所支付的勞動價值的等價物,也就是說,只有新創造的價值被用來補償預付可變資本的價值,所以這個價值的生產只是表現為再生產。因此,我把這個再生產的工作日部分稱為必要勞動時間,把在這部分時間裏花費的勞動稱為必要勞動。這種勞動對工人來說是必要的,因為它不取決於他的勞動的社會形式。這種勞動對於資本和資本世界是必要的,因為工人的不斷存在是他們的基礎。" (13)
這段話有幾個意思:
(1)如果工人日常生活資料的價值平均代表6個物化勞動小時,那麽工人必須平均每天工作6個小時才能生產這個價值。
(2)如果他不為資本家工作,而是獨立地為自己工作,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他要平均每天工作6小時,才能生產出自己勞動力的價值,從而獲得維持或不斷再生產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
(3)這6個小時的勞動只是勞動價值的再生產,所以稱為“必要勞動”,這6個小時是“必要勞動時間”。
(4)這種勞動對於工人來說是必要的,因為無論他是為資本家工作還是為自己工作,他都必須進行這部分勞動。
在馬克思看來,創造性勞動的成果作為附帶要素被吸收到資本中,實際上是指技術進步,它構成了相對剩余價值的源泉。也就是說,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與創造性勞動有著內在的聯系。然而,在勞動利益和知識產權日益受到保護的現代知識經濟條件下,創造性勞動不僅成為創造剩余的主要源泉,而且很難被無償占有。同時,當創造性勞動所創造的成果成為* *所享有的知識時,就成為“壹般社會財富的積累”。此外,這種“剩余”不再是傳統的“剩余價值”,而只是作為壹種計量方法的創造性勞動成果的“計量價值”;積累主要是使用價值的積累,本質上是知識(壹般社會財富)的積累。這就是新的剩余價值理論和積累規律。
關鍵詞:剩余價值,創造性勞動,剩余價值計量
筆者曾多次研讀馬克思的《資本論》,尤其是勞動價值論部分,後來發現馬克思所說的創造價值的勞動,其實是指重復勞動,因為只有重復勞動才有所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問題。同時,在馬克思看來,創造性勞動的成果往往被無償吸收到資本中。因此,盡管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與創造性勞動有著內在的聯系,但他並沒有把創造性勞動直接納入他的勞動價值論。在現代知識經濟中,創造性勞動變得越來越重要。當我們轉向關註創造性勞動,提出“創造性勞動創造剩余”這壹命題時,就會發現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與剩余價值理論之間存在壹些不協調之處。但是,經過適當的處理,我們可以擴展剩余價值理論,使之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要求。
壹、剩余價值的矛盾:剩余價值是整體的存在還是個體的存在?
1.根據價值規律,從整個部門或社會的角度來看,不存在剩余價值。按照馬克思的觀點,商品的價值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第壹種意義上)決定的,即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生產條件和社會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勞動強度下,創造壹定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復雜勞動是簡單勞動的兩倍。而且,單位商品的價值與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由此我們不難發現,對於整個部門或整個社會來說,恰好是“在社會正常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所以社會總產品的價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之和)!也就是說,就單個企業而言,它可能因為其個體勞動時間低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而獲得剩余價值,並且仍然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或價格出售。但是對於整個部門或者整個社會來說,沒有剩余勞動時間,就沒有剩余價值!直觀來看,這是因為還有壹些企業的個體工作時間高於社會必要工作時間,是虧損的。從整個部門或整個社會來看,個人工作時間低於社會必要工作時間的企業的盈余之和恰好等於個人工作時間高於社會必要工作時間的企業的虧損之和。兩個方面抵消,整個部門或者整個社會的剩余價值之和等於零!
2.從部門結構分析,必須使用剩余價值。馬克思在分析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條件時,例如對於生產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兩大類,簡單再生產的條件是ⅰ(V M)=ⅱC,但他忽略或放棄了“在社會正常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的限制,把壹個部門或社會中各企業的C、V、M分別相加。在利潤理論中,如果闡述平均利潤,也是這樣概括的:單個資本的利潤先在壹個部門內平均,然後在整個社會資本的總和中平均成壹個壹般的P’,即平均P’,有壹個總利潤率,即∑ m: ∑ (Cv)或=∑m/∑(C V)或=社會剩余價值/社會總資本。
這使得部門結構分析和整體分析在剩余價值上存在著內在的矛盾。
3、企業微觀層面轉化為部門宏觀層面的剩余價值分析。我們都熟悉馬克思在企業微觀層面分析剩余價值的來源時使用了另壹套概念,就是勞動力價值、必要勞動時間、必要勞動等等。在他看來,勞動者只是在壹段勞動時間內再生產自己勞動力的價值,這段勞動時間叫做必要勞動時間,這段時間內消耗的勞動叫做必要勞動。超出必要勞動時間所創造的價值被資本家無償占有,這就是剩余價值。生產剩余價值有兩種方式或情況。壹種是工作日延長產生的剩余價值,稱為絕對剩余價值。另壹種相對剩余價值的生產方法,根據生產力水平與單位商品成反比的規定,企業只要提高勞動生產率,使其超過社會平均水平,就會使其商品的個體價值低於社會價值。這樣,也會得到壹個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差額,即超額剩余價值。顯然,這種超額剩余價值來源於創造性勞動,創造性勞動提高了單個企業生產的技術水平,創造性勞動的成果被無償吸收為資本。但是,在同壹個生產部門內,如果壹個企業這樣做,其他企業也會這樣做。因此,勞動生產率將普遍提高,超額剩余價值將消失。實際上,絕對剩余價值的生產也是如此,當每個人都延長工作日時,絕對剩余價值就會消失。
這說明單個企業可能有剩余價值,但整個部門和社會不壹定有剩余價值,特別是長期來看。
4.“整體分析”隱含的前提是均衡的市場結構,采用的是靜態均衡分析方法。在1節的整體分析中,隱含的條件是:壹個部門有很多企業,生產類似的產品,在市場上充分競爭。市場供求相等,生產出來的產品都能賣出去,價格剛好達到均衡價格。其實就等於值。因此,存在壹個“正常的社會生產、平均的社會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的條件,存在壹個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總價值。這包括有些企業可能恰恰屬於這樣壹種“正常平均”的條件,所以只是把個人價值等同於社會價值,以這個價格銷售商品,不虧不賺。顯然,“正常平均”條件下的企業會虧損,而“正常平均”以上的企業可以盈利,但兩方面剛好平衡。這樣整個部門或者社會就平衡了。當“正常平均”移動到另壹個水平時,雖然技術水平提高了,或者工作日延長了,或者工作日縮短了,也是壹樣,整個社會不會有剩余價值。
在這裏,勞動力市場是否也處於均衡狀態?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如果勞動力市場是均衡的,那麽勞動力的均衡價格就等於勞動力創造的價值(實際上會按照其勞動力創造的預期價值來出售)。這意味著,只有勞動生產率高於平均水平的企業,才能在這個勞動價值水平上盈利。相反,如果勞動力供求失衡,第壹種情況是供過於求,勞動力價格會低於其預期創造的價值。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整個部門或社會才會出現必要勞動時間和剩余勞動時間的差別,即會出現剝削。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壹些低於“正常平均”水平的企業也能盈利,但壹些離“正常平均”水平太遠的企業可能還是虧損的,盡管他們剝削了勞動力。第二種情況是供不應求,自然沒有剝削。在這種情況下,高昂的勞動力價格只會讓那些生產率遠高於平均利潤的企業。
經過以上分析,我們很容易得出壹個結論,即剩余剝削與市場結構有關。但是,我們要提出壹個新的問題:如果沒有對勞動力的剝削,還有剩余嗎?如果存在,它的性質是什麽或者它從哪裏來?先問這個問題,以後再回答。
5.“微觀-宏觀組合分析”隱含的前提是壹個不平衡的市場結構,采用的是動態分析方法。第三部分,競爭和技術進步是導致市場結構失衡的原因。壹家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其他企業紛紛效仿。最後,這種技術成為了壹個部門的常規技術。在整個過程中,不存在“社會正常生產條件”。工作日的變化或勞動強度、勞動熟練程度的變化也是如此。當然,工作日普遍縮短,“勞動強度”普遍趨於下降,勞動熟練程度趨於提高。這樣,基於產品成本差異的市場競爭也使得供需處於不平衡狀態。同時,技術進步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也會造成勞動力供求失衡。只有當壹項新技術被壹個部門或全社會使用,並且新技術成為常規技術時,才會有“社會正常生產條件”,“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差別不大,才有可能形成均衡的市場結構,我們也可能按照價值定義的方法來衡量商品的價值。這個時候企業之間差別不大,整個部門或者社會沒有剩余價值。如果單個企業采用更先進的技術,其生產的商品產量沒有達到打破市場形成均衡的條件,只會對市場系統產生“小擾動”效應,這個企業就可能獲得剩余價值。事實上,在競爭市場中,這種“擾動”效應總會被放大,市場均衡會被打破,因為企業成本低,可以以更低的價格出售產品,迅速擴大市場份額,從而使同類產品供大於求,壹些仍然采用傳統技術、成本高的企業生產的產品就賣不出去了。只有當這種更先進的新技術迅速傳播並最終被大多數企業采用時,這種更先進的新技術才會決定壹個新層次的“社會正常生產條件”,成為決定價值的基本軸心,剩余價值也會迅速消失。
在傳統經濟中,技術進步緩慢,“社會正常生產條件”接近現實,但在知識經濟條件下,技術進步加快。事實上,在壹種新技術還沒有被推廣成為“社會正常生產條件”之前,往往會出現另壹種更新的技術,這就決定了市場結構失衡成為常態,也就是說市場始終處於壹種失衡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社會生產中並不存在基於“社會正常生產條件”的價值軸,或者說價值的標準被模糊化、虛擬化,更多了理解和預測的成分,於是我提出了“預期價值”。對於單個企業來說,也是基於自身的生產條件和市場條件來理解和預測自己的“個體價值”,也具有“預期價值”的性質。相應地,期望值也可以分為“社會期望值”和“個人期望值”。
當個人預期價值低於社會預期價值時,企業將獲得預期剩余價值。所以我們說現代商品生產是預期剩余價值的生產,主要是技術進步推動的。
6.階級剝削還是個人剝削。如果從微觀的角度來肯定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那麽,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從壹個部門或者整個社會來看,不是平均利潤率,而是零利潤。社會意義上的結論是,工人可能只受到個別資本家的剝削,而不會受到他所在部門的資本家或全體資本家的剝削。這就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裏,工人個人和資本家是對立的,而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整體是不對立的。當然,如上所述,這是假設在充分競爭和“市場均衡”的基礎上的。嚴格來說,這個條件是不存在的,但是在現代國家的管理下,包括反壟斷、保護勞工、加強工會,充分競爭和“市場均衡”(特別是勞動力的供求平衡)接近現實,所以現代社會的階級剝削被削弱了。其實這個結論很直觀,也很好理解:人們勞動的時間、強度和復雜程度並沒有增加,但是獲得的物質生活水平卻越來越高。怎麽能簡單的說他們被剝削了呢?等量勞動生產出越來越多產品的真正來源是創造性勞動推動的知識或技術的積累。這意味著即使有剝削,也主要是對創造性勞動的剝削。這個問題將在下面進壹步討論。
二、資本積累:剩余價值的積累還是知識的積累?
這個矛盾和剩余價值的矛盾有關。
1,關於價值積累和知識積累。如果整個部門或社會沒有剩余價值,那麽社會就不可能擴大再生產。但是,對資本周轉中固定資本的分析,即使不考慮剩余價值的積累,也隱含著資本積累的可能性。因為,當固定資本的壹部分價值壹再轉移到W '時,它就隨著W '的流通而轉化為G '的壹部分。有了這種獨特的流通,壹筆錢就要以折舊基金的形式儲存起來,直到它的物質形態完全枯竭,需要更新,購買(新的)勞動資料,它才會再次投入流通。在這裏,固定資本的磨損可以分為有形磨損和無形磨損。有形磨損也叫物理磨損;無形磨損,又稱精神磨損,包括:a .技術進步,機器價值下降;b .技術進步,同機效率提高。也就是說,與無形的磨損相對應的,應該是壹種無形的積累,這種積累在內涵意義上叫做擴大再生產,是技術進步和知識積累造成的。
2.真正的矛盾。當然,我們要明確壹點,當我們說整個部門或整個社會沒有剩余價值時,擴大再生產是不可能的。我們只是說不可能以價值形式擴大再生產,而不是以實物形式。在物質形態上,有可能積累和擴大資本的再生產。此外,我們還應該明確,單個企業也有可能以價值形式擴大再生產。所以,真正的矛盾是整個部門或整個社會沒有剩余價值,沒有擴大再生產現實嗎?乍壹看似乎不壹致,因為隨著人類的發展,經濟世界的商品數量和價值似乎都在迅速增加。但事實並非如此。
3.不變價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現有的正常社會生產條件和社會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壹定使用價值所需的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從這個命題中,我們實際上可以得到壹個推論:人類在不同時期的生產所創造的價值,只與人類所花費的總勞動時間有關,而與技術水平、勞動強度等其他因素無關。因為,無論什麽時代,無論每個時代的技術水平和勞動強度有多麽不同,每個時代都會在其當前“正常的社會生產條件和平均的社會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的基礎上,來衡量自己時代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以,只要社會勞動總時間相同,這兩個時代創造的價值是相同的(雖然勞動生產率和商品量不同)。
其實不難發現,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國家對勞動者越來越嚴格的保護(限制童工,甚至更短的八小時工作時間,越來越多的節假日等等。),如果不考慮人口增長因素,那麽社會勞動總量是不斷減少的。所以價值形式的資本積累並沒有我們直觀上的那麽大,很可能並不明顯。舉壹個簡單的例子,石器時代的人建造壹件精致的石器所花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和我們這個時代的人生產壹臺現代機器所花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可能沒有什麽區別。所以兩者的價值相差不大,但是如果按照所謂的“不變價格”來計算,那就是天壤之別了!換句話說,我們平時習慣說的,其實就是不變價格的擴張。從石器到現代機器的積累,本質上是知識積累的結果!這種積累就是創造性勞動成果的積累。
對於知識的積累來說,再生產的條件不壹定表現為總價值的增加,而主要是內涵式的。如果簡單復制,就不是表示為ⅰ(V m)=ⅱC,而是ⅰδC =ⅱδC..因為,由於技術進步,第壹類可以用同樣多的資源生產出更多的生產資料,其中只有價值較少的I C1可以滿足本部門的需要,多出來的I δ C用來和第二類進行交換。即I c = I (c1 δ c)。同樣,第二個扇區也有ⅱC =ⅱ(C2δC)。兩大類交換的部分δC其實可以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折舊,壹部分是技術進步增加的。當然,我們可能以不變價格來衡量,所以可以說存在“價格通脹”。
4.創造性勞動創造剩余。對於單個資本來說,可能存在剩余價值,這種剩余價值可能來自剩余勞動,即傳統的剝削,這種剩余價值實際上構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價值積累),是勞動時間的延長、人口和勞動力的增加等原因造成的。也可能來自於對創造性勞動成果的自由占有,也形成了知識的積累(表現為使用價值)。對於現代社會經濟來說,後壹點更加突出,但其性質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這是因為,第壹,勞動數量趨於穩定甚至減少,工作時間也在減少,而知識的進步越來越快,創造性勞動成果的積累日益突出。第二,創造性勞動的成果越來越以知識產權的形式受到保護,無償占有越來越難,也就是剝削創造性勞動越來越難。此外,當知識為社會所享用時,創造性勞動成果的積累也會成為壹般社會的財富積累。但也要看到,創造性勞動創造的“剩余”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剩余價值”,而只是作為壹種計量手段對創造性勞動的結果進行計量的結果,也就是上面所說的期望值,也可以說是“計量值”。在這裏,價值通過反映社會生產關系的性質而成為壹種價值衡量方法。
對於整個社會資本來說,可能沒有剩余價值的積累,只有知識的積累。如前所述,當創造性勞動成果的“計量價值”得以實現,或者已經過期,知識就會被社會享用,這種知識的再生產(包括相應的技術和設備)就會成為壹種重復性勞動,而知識本身就會成為社會財富,這就是社會財富的積累。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有很多價值,如果沒有創造性的勞動去改造和更新這些設備,沒有知識的積累,那麽它們也會變成壹堆廢物,甚至壹文不值。
總之,我認為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隱含著“創造性勞動創造剩余”的因素。但由於創造性勞動在馬克思時代並不占主導地位,所以馬克思並沒有強調這個因素。相反,他註重重復勞動和價值創造,並在此基礎上強調價值積累,把剩余視為價值的不必要部分。他未能直接提出“創造性勞動創造剩余”的命題。因此,我們明確提出了“創造性勞動創造剩余”的命題。這樣就消除了勞動價值論的內在矛盾,發展了勞動價值論和剩余勞動價值論,以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