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的年費,***計繳納10年,分成四個階段,每個階段收費不同,且是否通過費減備案,收費標準也不同。
未通過費減備案
第1年--第3年:600元/ 年。
第4年--第5年:900元/年。
第6年--第8年: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2000元/年。
通過費減備案
第1年--第3年:90元/ 年。
第4年--第5年:135元/年。
第6年--第8年:180元/年。
第9年--第10年:300元/年。
收費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重新核發國家 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 價格〔2017〕270 號)。
《專利收費減繳辦法》
第二條?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
(壹)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三)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
(四)復審費。
第三條?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上述收費:
(壹)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
(二)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
(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同專利申請人或者***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款規定。
第四條?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或者單位的,減繳第二條規定收費的85%。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同專利申請人或者***有專利權人的,減繳第二條規定收費的7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