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合理使用根據我國專利法第63條第1款的規定,在法定情況下,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而使用專利技術,不構成侵犯專利權。所謂的“法定情形”包括:1、用盡後使用主義、許諾銷售或者出賣。即專利產品或者按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不構成專利侵權。2.第壹用戶的制造和使用。即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已經制造出相同的產品,使用過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經為其制造和使用做了必要的準備,僅在原範圍內不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3、使用外國臨時過境車輛。即臨時通過中國陸地、領海、領空的外國交通工具,根據國際條約或者對等原則,為自身需要使用其裝置、設備中的專利,不構成侵犯專利權。4.用於非生產和商業目的。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將專利技術用於科學研究和實驗目的,用於教育、個人等非生產經營目的,不得視為侵權。這裏所說的在科研、實驗、教育中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只能是小範圍的非營利性使用。如果在整個教育系統中大量使用他人專利技術制作的教具,即使沒有利潤,也是間接利潤,因為單位節省了大量購買教具的資金,專利權人失去了這個主要消費市場,遭受了經濟損失。因此,該行為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法律主觀性:
自主知識產權與專利什麽是專利專利是專利法中最基本的概念。社會上壹般有三種含義:壹是指專利權;二是指受專利權保護的發明創造;第三指專利文獻。比如:我有三項專利,就是我有三項專利;該產品包含三項專利,即該產品使用了三項受專利保護的發明(專利技術或設計);我要去查專利,也就是查專利文獻。專利法所說的專利主要是指專利權。所謂專利權,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實施其發明創造的專有權利。壹項發明創造完成後,往往會產生各種復雜的社會關系,其中最重要的是發明創造應該歸誰所有,權利範圍以及如何使用。不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很難解決這些問題,而這個發明創造的內容泄露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發明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法保護專利權不受侵犯。任何人要實施專利,都必須取得專利權人的許可,並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使用費,否則就是侵權。專利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專利權人因被侵權而遭受經濟損失的,也可以向侵權人要求賠償。對方拒絕的,專利權人有權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專利權是壹種知識產權,不同於有形財產權,具有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專利權只在壹定時間內有效。期滿後,專利權將不復存在,其保護的發明創造將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由專利法規定。專利權的地域限制是指壹國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的法律管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法律約束力。各國授予的專利權是相互獨立的。專利權並不隨著發明創造的完成而自動產生。申請人需要按照專利法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申請,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才能授予專利權。如果申請人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申請,無論發明創造多麽重要,也不能授予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必須在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者圖片、照片中充分公開發明內容,因為當無形的發明創造轉化為專利權的權利時,必須由權利要求書或者圖片、照片界定保護範圍,這些公開的內容是支持權利存在的唯壹依據。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圖片和照片是專利文獻中最重要的部分。專利在國際上通常指發明專利。除了發明專利,我國專利法還規定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並規定發明專利經批準後的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10年。什麽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或者文化藝術方面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這個定義包含三層含義:(1)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類的智力成果,有人稱之為精神(智力)輸出。這種產出(智力成果)也屬於壹種無形財產或無形財產,但不同於屬於實物產品的無形財產(如電力)和屬於權利的無形財產(如抵押權、商標權)。它是人類智力活動(大腦活動)的直接產物。這種智力成果不僅是思想,而且是思想的表達。但它不同於思想的載體。(2)權利主體對智力成果的專有使用,類似於物權中的所有權,所以過去被歸為物權。(3)權利人從知識產權中獲得的利益既有經濟性的,也有非經濟性的。這兩個方面是結合在壹起,不可分割的。因此,知識產權不同於相鄰權(主要是非經濟利益)和財產權(主要是經濟利益)。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中國稱版權)。專利只是知識產權的壹種類型,知識產權的範圍遠遠大於專利。自主知識產權的主要意義在於創新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