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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與工商局的區別

法律分析:工商局的總職能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具體權限壹言以蔽之就是“六控壹打壹停”。“六管”是指個體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管理、合同管理、廣告管理和商標管理。“壹打”就是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停”的意思是停止不正當競爭。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和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1)依法承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二)依法承擔監管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市場交易(包括網絡商品等虛擬交易)及相關服務行為的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組織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和監管體系建設;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帶頭打擊傳銷違法行為;承擔酒類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三)負責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按規定處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調查食品安全案件。

法律依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市場監管辦公室條例》第十條在縣(市、區、旗)市場監管部門確定的權限範圍內,以縣(市、區、旗)市場監管部門的名義實施具體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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