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局的主要區別在於職能範圍和組織結構。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物價局等部門合並而成。其職責範圍更廣,不僅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務,還包括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價格監管、餐飲監管、酒類產品監管等諸多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是市場監督管理的組成部分之壹。因此,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權更加全面和集中,是對原工商、質監、食藥監等部門職能的整合和提升。
市場監督管理的職責範圍:
1,負責市場秩序的監管;
2、負責商標和廣告的監管;
3、負責食品安全監管;
4.負責質量監督檢查;
5.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
綜上所述,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區別在於職能範圍和組織結構。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更廣,涵蓋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價格監管、餐飲監管、酒類產品監管等多個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因此,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權更加全面和集中,是對原工商、質監、食藥監等部門職能的整合和提升。
法律依據:
關於規範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名稱的通知
第壹
設區市的市場監督管理機構由工商、質監、食藥監三部門整合,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掛靠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由工商和質監兩個部門整合而成,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第二
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並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文章
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名稱統壹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分局,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