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指導意見如下:
(1)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與自身業務領域相近的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社會組織兼職,或者利用與其專業相關的創業項目在崗位上創辦企業,是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合理利用時間、挖掘創新潛力的重要舉措,有助於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2)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或在職創辦企業的,還應保證其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單位應當在本單位內部公示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和在職創辦企業的情況。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
第四十二條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以外兼職的,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