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論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的關系

論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的關系

合理使用是指使用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支付報酬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在不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的情況下,標明著作權人的姓名和作品名稱,這是法律允許的。

法定許可是指用戶向著作權人支付費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標明著作權人姓名和作品名稱的行為,除非著作權人聲明不允許使用。這種使用行為是法律所允許的。

聯系人:

1.用戶使用的所有作品必須是已發表的作品;

2.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制度下,使用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而使用其作品,即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都限制了著作權人的人身權。但使用者必須尊重著作權人的精神利益——明示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3.合理使用和合法許可的範圍是合法的,不得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

差異:

1.不同的主題

從合理使用的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對使用者沒有任何限制,只要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以外的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合理使用制度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甚至國家。但是,在法定許可的列舉條款中,法定許可的使用者只能是錄音制品制作者、廣播電視臺、報刊等。

2.使用目的不同

合理使用強調的是公眾利益,既限制了著作權人的人身權,也限制了著作權人的財產利益。根據法律規定,使用者不需要為作品的合理使用支付報酬,這是基於使用者將作品用於非商業目的。

但在法定許可中,用戶使用作品是為了盈利,即商業目的,所以用戶使用作品後應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3.不同的使用限制

在法定許可制度中,法律允許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通過事先聲明的方式保留權利,但對合理使用沒有這種限制。

4.法律關系的復雜程度不同。

在合理使用制度下,往往只是使用者與著作權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在法定許可制度下,除了用戶與著作權人之間的關系,往往還涉及到與相鄰權利人的關系。因此,法定許可制度的法律關系壹般要比合理使用制度復雜得多。

  • 上一篇:wps屬於什麽軟件類型?
  • 下一篇:水果商標註冊該怎麽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