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作為涉嫌侵權方在收到律師函或者警告信後,該如何處理為妥?本律師根據以往處理該類案件的經驗,提出以下建議:1、收到專利侵權警告後,需要盡快的回信,如果不回的話,萬壹以後被判侵權了,這種時間上得到耽誤可能被判成故意侵權,因此會加倍賠償;2、如果警告信中沒有寫明是哪款產品侵權,或者哪條專利,或者他沒有提供相關專利的文件,回信時可以要求提供這些資料。3、若來信明確上述,回信應表示公司會重視此事而且會展開調差及研究的措施,在回函中務必要避免承認侵權。4、委托事務所或者自己分析律師函中所述事實,是否確實涉及侵權。5、若沒有侵權,回信可以說明“經過分析後,本公司認為無侵權,此事到此為止”。6、若有侵權嫌疑,向老總匯報,交叉許可,或者與對方商討解決方案等。由於本律師主要服務知識產權領域,也經常為客戶處理此類律師函,跟據本律師的經驗,微軟、蘋果、Adobe、Autodesk等公司經常對外發律師函,日本很多公司在維權方面也很積極。如果企業收到了大公司的此類律師函後,壹要重視、二要鎮定。如果大公司通過律師函警告妳,可能他們有壹定的依據,因此,應對時要審慎,不要輕易向對方泄露目前相關企業的情況,以免讓對方掌握進壹步的證據,那樣後期的處理會比較被動。另壹方面,大公司並非完美無缺,如果法律運用得當,小企業也可以挫敗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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