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年檢應當提交的材料
(壹)公司制企業法人:
1.公司年檢報告書;(填報)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填報)
3.經營範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掃描上傳或填報)
4.下列企業應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電子文本或掃描上傳):①壹人有限責任公司;②上市股份有限公司;③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④從事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⑤註冊資本實行分期繳付未全額繳齊的公司;⑥三年內有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
其他企業可以不提交審計報告,只需提交2009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沒有生產經營或營業收入為零的企業,需提交生產經營情況報告;(電子文本或掃描上傳)
5.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掃描上傳或填報)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掃描上傳)
已進入清算的企業只需要提交上述1-4項的材料。
(二)非公司企業法人:
1.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填報)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填報)
3.經營範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掃描上傳或填報)
4.2009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沒有生產經營或營業收入為零的企業,需提交生產經營情況報告;(電子文本或掃描上傳)
5.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掃描上傳或填報)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掃描上傳)
(三)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和其他經營單位:
1.企業分支機構、其他經營單位年檢報告書;(填報)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填報)
3.經營範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掃描上傳或填報)
4.非法人分支機構提交隸屬企業上壹年度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經營單位提交隸屬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掃描上傳或填報)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掃描上傳)
(四)關於公司註冊資本以非貨幣形式出資,應提交手續的規定:
公司設立或增加註冊資本時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資,尚未辦理過戶的,應提交財產過戶、轉移手續等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所有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加蓋企業印章。
企業應當對其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申報材料的填寫要求
企業網上年檢申報的年檢材料,必須填寫真實、完整、準確。填寫不完整、材料不齊全的,將退回修改,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