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是違法的,具體表現為:壹、客戶背後隱藏著巨大的產業鏈,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借助網絡“刷客戶”,很多網店輕松登頂,消費者陷入了賣家的消費陷阱。“刷客戶”的影響不僅在這裏,還有可能動搖網購的誠信體系。第二,網店與客戶的交易行為是虛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壹些中介或者網上賣家來說,收了幾百塊錢的保險金跑路是有違客戶權益的。電商平臺和賣家是合同關系,賣家通過這種虛假交易來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級,顯然是違反這個規則的。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方式對商品的質量、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宣傳,商家為提高信譽而刷客違反《反不正當貿易競爭法》。可見這種刷客戶的行為確實是有危害的。
洗錢是指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非法所得及其收入的來源和性質,以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除了狹義的洗錢,廣義的洗錢還包括:1,將合法資金洗白為非法目的的黑錢,即洗白錢,比如通過洗錢利用銀行貸款進行走私;2.把壹筆合法資金洗成另壹筆看似合法的資金,以達到侵占的目的,也就是洗白錢,比如通過洗錢把國有資產轉入個人賬戶;3、合法收入通過洗錢逃避監管,如外資企業通過洗錢將合法收入轉移到國外。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八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不正當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侵犯消費者知識產權權益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予以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
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二十萬元以上壹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