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供水設施必須符合《二次供水設施衛生標準》並取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方可供水。
2、二次供水產權或管理單位必須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並設專人負責管理,每年組織供水管理人員進行壹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
3.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負責設施的日常運行和維護,每年對設施進行壹次以上的全面清洗和消毒。
4.二次供水單位必須持有衛生部門的檢測報告和專業清池隊伍提供的有效清池記錄,供衛生監督部門檢查。
5.發生二次供水水質異常或水汙染事故時,設施產權或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保證日常用水,並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協助衛生部門調查處理。
二次供水設施的壹般衛生要求
1,保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環境整潔,有良好的排水條件。
2、二次供水設施與飲用水接觸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不影響飲用水質量;使用的材料和內防腐塗層必須無毒無味,禁止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冷塗管和塑料管作為給水材料。
3.通過這些設施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
二次供水設施設計的衛生要求
1.二次供水的飲用水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不得漏水,水箱應有相應的通氣管和防護罩。水箱進水口的位置和尺寸應滿足水箱內部清洗的需要;檢修孔應高出水箱(池)面10-20cm,並密封(防扣)鎖緊;水箱必須安裝在具備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排水管應位於水箱底部,便於清洗、排泥徹底和排空;水箱的進水管和排汙管應密封保護,溢流管的開口應用防護網覆蓋。溢流管和排水管都不應與下水管道直接相連,並應加裝防汙閥,防止汙水倒灌。
2、二次供水設施齊全並定期維護,設施不得與市政供水管道直接連接;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直接連接。
3.屋頂水箱周圍2米範圍內不得有汙水管道和汙染,低位水庫周圍10米範圍內不得有溢流坑、化糞池、汙水溝、垃圾和有毒有害物品等汙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