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慢說: 2020年12月,阿裏巴巴因“二選壹”事件被立案調查;3個多月調查結束,今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阿裏巴巴處以 182.28億元罰款,數額之大,中國商業史上罕見 。 這壹金額是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的4%所處罰款。
據調查,自2015年以來,阿裏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壹”要求,禁止平臺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並借助市場力量、平臺規則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采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壹”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定,阿裏巴巴集團實施“二選壹”行為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了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了平臺經濟創新發展,侵害了平臺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在商業領域,”二選壹“遠不止於此,不久前,雷慢剛解讀了《外賣”二選壹“第壹案宣判》。更早前,也細數商業領域”二選壹“種種現象。現貼壹篇舊文:
《 “二選壹”風雲 》
數年來,“二選壹”遠遠不止電子商務的商家站隊那麽簡單,而是幾乎延伸到電商上下遊、產業鏈的所有領域。在其他領域,二選壹也時有發生,比如外賣,被裹挾進去的包括商家、物流、用戶等。
中國互聯網界最早的“二選壹”是360和騰訊的“3Q”大戰,發生於2010年,那壹年騰訊給了它10億用戶兩個選擇:
要麽裝載360軟件的,而QQ會停止運行,要麽卸載360軟件,QQ才能登錄。
這是中國互聯網史上第壹個二選壹公案。幾年後,“二選壹”在中國經濟市場上開始被大規模濫用。
01
“二選壹”被濫用最厲害的是在電子商務領域,商家開始被迫站隊。
2013年,京東在家電行業發起價格戰,要求商家“二選壹”選邊站。當時主營電器的蘇寧指責京東不應該“強行鎖定商家後臺、強行拉商家參與促銷”,並稱這種霸權行為——
“過去30年聞所未聞”。
風水輪流轉。兩年後的11月,京東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舉報阿裏巴巴,指責阿裏巴巴要求商家:
若參加淘寶天貓商城的“雙十壹”主會場活動,就不能再參加其他平臺的會場活動;對於已經和其他平臺達成合作意向的,要直接退出,否則將在流量等方面進行制裁或處罰。
2017年7月,京東和唯品會發表聯合聲明,指責天貓讓強迫商家站隊“二選壹”。隨後天貓發表聲明,嘲諷對手是 “碰瓷式競爭”, 壹遇到競爭就拿 “二選壹” 來誤導公眾。順便還調侃了對手“鎖定商家後臺、發動商品價格、強制促銷”,“打著平臺的名義,做著假平臺的事”。
2019年,“二選壹”繼續上演,因為天貓要求格蘭仕“二選壹”,格蘭仕將天貓告上了法庭。
電商“二選壹”的 歷史 已有數年。當中最有看頭的還是平臺和平臺之間的相互撕逼的樣子,比如當初讓電器商家二選壹的京東,轉身又被天貓來了個二選壹。當京東指責天貓不正當競爭時,天貓告訴對手,“二選壹”是正常市場行為。
正常不正常不知道,反正商家和消費者已經被搞得不正常了。
02
2017年,“二選壹”擴散到物流領域,這年6月,順豐宣布關閉對菜鳥的數據接口,受到菜鳥指責。隨後,順豐聲明稱是菜鳥率先發難封殺豐巢,為了讓順豐由使用騰訊雲切換到阿裏雲。
2018年,二選壹延伸到“電子面單”,還是快遞物流領域。當年6月,京東拒絕菜鳥電子面單發貨。要求商家須使用京東無界電子面單或入駐京東開放平臺的快遞公司的電子面單,未按規範使用電子面單的商家可能會影響履約效率。
當時的電子面單陣營,
電子面單之爭實際上是“物流數據”之爭,平臺方拿到這些數據後,就建立起了賣家雲和物流雲服務體系。
今年10月,美國政府公布了壹份長達450頁的反壟斷調查結果報告,指責“亞馬遜在美國在線零售市場中,具有顯著且持久的市場主導力量,已經對市場上的第三方賣家形成壟斷權。”
美國政府指責亞馬遜壟斷表現形式之壹就是, 亞馬遜在物流和雲服務方面也利用平臺優勢建立起了巨大的壁壘,阻礙它的雲服務競爭者和聯邦、UPS等物流競爭者進入第三方賣家市場。
這就像壹面鏡子,清晰地照出了國內物流“二選壹”問題的癥結。
03
2018年,“二選壹”裹挾了“移動支付”,萬億網民被卷入。
這年3月,沃爾瑪下線支付寶支付功能,只支持微信支付和其他卡支付,當時沃爾瑪正是騰訊公開合作的零售集團,接著,京東、騰訊入股的步步高也被曝出旗下門店禁止使用支付寶。隨後,作為反擊,阿裏系的盒馬生鮮宣布只能使用支付寶付款。
當時正是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打得火熱的時候。
阿裏系和騰訊相比,阿裏巴巴的社交是短板,騰訊的電商是短板。在支付市場上,2018年支付寶占據53.78%的市場份額,微信支付占據市場 38.87%份額。當時國內流量份額見頂,兩家只能搶奪存量市場。線下購物就是當時他們要爭奪的場景。
線下支付不光是用戶之爭,也是零售數據之爭,線下零售企業最擔憂是支付機構從支付接口獲取線下零售企業的用戶數據資源。
不管是什麽原因,數億網民在這巨頭打架中,只能“二選壹”,被犧牲的,是用戶的移動支付體驗。
後來有店家拒絕現金支付,更是比二選壹惡劣得多的行為。
二選壹是壹種典型的不當競爭行為,商家和平臺、買家三方本是互惠互利關系,商家或買家卻在平臺和平臺的市場爭奪戰中,被迫依附壹家而排擠另壹家,成為市場競爭的打手或棋子。
做棋子,我們最在行了。
04
在外賣領域,商家投訴美團“二選壹”的事項充斥網路。
去年3月,四川通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曾對美團外賣在當地負責推廣的飛達公司“二選壹”行為罰款25萬元。
同壹月,山西長治商家爆料說,美團外賣要求商家關閉其他外賣平臺店鋪,商家未按照美團要求關閉,配送區域竟被設定在水庫裏。
2018年,據媒體報道稱,滴滴外賣開始在無錫運營,當地入駐滴滴外賣的商戶收到了美團的警告,若繼續做滴滴外賣則會被叫停服務端口。
對這種“二選壹”的審視,我們仍可以在美國政府對亞馬遜反壟斷報告上,照見自己的身影。
在美國反壟斷報告裏,反壟斷委員評論亞馬遜說,它正在利用極大的權力擠壓平臺上進行銷售的第三方商人:
“對許多賣家來說,亞馬遜是壹個‘準國家’,比起在實際法庭上公開審理這些關店情況,賣家更加擔心亞馬遜‘法庭’的處理,這壹情況發生在美國這壹主權國家中是非常難以想象的”
在企業內部,對商家的“審理”是典型的“裁判”和“運動員”兼做,更多時候,像是壹個披著裁判馬甲的運動員。
05
從經濟學角度來說,“平臺”是企業創新、技術研發的產物,企業有知識產權用它的平臺、流量、技術等整個生態的資源獨特性,來進行“產權排他”,這種排他是對早期創新、技術投入的壹種知識產權保護與自我激勵。
但保護產權是有上限和邊界的,經濟學家周其仁在他的《競爭、壟斷和管制——“反壟斷”政策的背景報告》裏說, 政府保護產權的原則,是保護產權主體對於其擁有資源的排他性選擇權,但以這種排他性權利不妨礙他人行使產權為限。
我們回過頭去看電商“二選壹”的競爭,平臺要求賣家排斥另壹家平臺,用來促銷,占領市場,既侵犯了賣家的產權或交易權,也侵犯了買家的產權或交易權,
市場上的“二選壹”行為,充斥著威逼利誘,要麽以足夠的資源傾斜、流量扶持、傭金減免誘惑商家戰隊,要麽以排名打壓、流量限制等手段威脅商家。
對商家來說,多家平臺賣貨當然是多贏。“利誘”不讓商家到其他平臺賣貨,往往是壹種“合同協議”。但“威逼”,更多的是耍流氓,這種“排他性權利”妨礙了商家行使交易權。
“壟斷”是頂大帽子,雷慢不敢輕易亂用。周其仁教授說,“壟斷”可以直白的說就是在壹個產品市場上只有壹個買家或壹個賣家。所以,
”二選壹“固然可怕,沒得選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