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或者當事人委托法律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和判斷的活動。
司法鑒定的通常範圍:
法醫鑒定:法醫病理學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精神病鑒定、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
物證鑒定:文書鑒定、痕跡鑒定、痕跡鑒定、視聽資料鑒定、計算機司法鑒定。
環境監測、工程造價和產品質量的司法鑒定。
司法會計鑒定、知識產權司法鑒定、稅務司法鑒定、農業司法鑒定
資產評估司法鑒定、建設工程司法鑒定、彈痕司法鑒定。
擴展數據
在決定受理案件前,委托人應向估價機構* * *辦理下列事項:
1.審查司法鑒定委托書,審查委托人資格。
2.聽取當事人對與鑒定相關的案例介紹和鑒定的具體要求。
3.雙方* * *審查並核對鑒定材料。
4.根據評估資料的狀況,同意評估要求。
5.符合驗收條件並能決定即時驗收的,由評估機構和委托方就評估的有關事項進行約定,並簽訂合同。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方出具材料回執,並在法定期限內決定是否受理。不符合驗收條件的,應當及時退回鑒定材料並說明理由。
6.對於公函委托的司法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最遲應當自收到公函之日起7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司法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