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5月31日在中央政治局舉行的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安排為“經濟全球化趨勢和當前國際貿易發展的新特點”。此次研究安排的時間恰逢中美歐紡織品爭端高潮,格外引人註目。胡錦濤總書記在主持這次學習時的講話表明,在當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中國高層已經把掌握國際競爭主動權的能力提高到壹個更高的戰略高度。
現狀和特點
中國的快速發展得益於國內的改革開放政策,也得益於經濟全球化。經濟全球化是當代世界經濟發展的基本特征。隨著當代科技革命的發展,世界各國的經濟聯系越來越緊密,不同社會制度、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不可避免地被納入全球經濟體系。經濟全球化帶來了國際分工的大發展、世界經濟結構的大調整、產業的大轉移和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大流動,提高了經濟增長的效率,實現了資源配置的優化和發展空間的最大化。但也導致了前所未有的激烈國際競爭,同時對產業安全和金融安全提出了許多新的挑戰。如何正確認識和應對經濟全球化,已成為擺在世界各國面前的壹個普遍性問題。
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國的發展面臨著迅速變化和日益復雜的國內外新形勢,達到了壹個臨界點。
在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向陽博士看來,中央強調要在國際競爭中掌握主動權,要求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有著深刻的國內外背景。
從國內來看,首先,是繼續保持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的需要。265,438+20世紀前20年是中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到現在,20年已經過去了將近1/4,時間不等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任重道遠。
其次,明年將實施“十壹五”發展規劃,中國正進入改革的關鍵階段。在確保穩定的同時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是壹個世界性難題。對外開放和外經貿作為推動中國發展的車輪之壹,必將為“十壹五”規劃的順利實施提供巨大的推動力。
從國際形勢來看,中國崛起勢頭兇猛,引起國際輿論聚焦中國。CNN對中國的關註度前所未有,花了壹周時間報道中國的方方面面。美國《新聞周刊》以“中國世紀”為題出版《中國畫冊》;財富全球論壇三次訪華;國際問題權威人士頻頻發表言論,稱中國的發展正在導致國際權力的重新轉移...
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南開大學全球問題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和霍普金斯大學中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龐中英教授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國全面崛起的勢頭對世界經濟的影響越來越大,因此也越來越受到關註。歐美對華政策尤其是經濟政策的調整尤為明顯。與此同時,隨著全球化的深入,歐美各種勢力全方位抵制全球化,成為歐美國家新的國內政治特征,導致新貿易保護主義不斷發展。這種保護主義的特征與西方傳統的自由貿易精神背道而馳。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和印度等快速發展的國家正在成為歐美新保護主義攻擊的主要目標,以及西方國家復雜的國內貿易形勢和政治鬥爭的替罪羊。
專家強調,在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下,國際經貿領域的摩擦日益增多,這已成為壹種客觀趨勢。就中國而言,中國已經進入入世後過渡期,開始面臨難以想象的、越來越大的國際經濟競爭壓力。美國和歐盟對中國紡織品出口的不合理限制表明,加入世貿組織三年後,中國正面臨真正的挑戰。
此外,在非經濟領域,為應對中國的強勢發展,西方大國也調整了對外戰略,對華政策的協調性明顯增強,其中以美日同盟的全面深化最為突出。美國和日本互相依賴,互相利用來牽制中國。美國的對外戰略正從反恐轉向反恐防擴散和防止大國崛起。日本對中國的全面追趕深感焦慮,最近與中國的麻煩頻頻可見壹斑。
面對困難,保持冷靜的頭腦,選擇采取什麽態度是非常重要的。“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的國際國內形勢,要求我們以全球戰略眼光謀劃國內發展,更好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研究員、中國WTO研究會副秘書長劉力告訴《瞭望新聞周刊》:“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關鍵時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第三步’戰略目標的任務更加艱巨,需要進壹步擴大對外開放,參與經濟全球化。”
戰略思維的重大轉變
胡錦濤在講話中指出,要在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就必須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新發展和我國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進壹步樹立全球戰略意識,積極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探究胡錦濤強調全球戰略眼光和全球戰略意識的深刻含義,龐中英認為,當今世界是壹個全球化的世界,中國也在全球化。全球化使利益和機遇有可能存在於世界任何地方,競爭、威脅和挑戰也將來自四面八方。日本、韓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都是基於全球經濟發展起來的。如果中國想在世界上取得經濟上的成功,它必須具有全球思維。中國最高領導人提出樹立全球戰略意識,這是壹次重大的戰略思維轉變,全社會都應高度重視。
“在這次集體學習中,胡總書記提出了中國的全球戰略眼光和全球戰略意識兩個概念,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陳向陽認為,它包含兩層含義:壹是以中國的視角看待世界,通過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最大限度地維護和促進中國的國家利益;第二,用全球的眼光看待中國的發展,即站在全球的高度,準確把握中國的位置,以中國的發展推動世界的進步。
在他看來,在新形勢下,中國的發展越來越與世界的發展融為壹體。原本意義上的國內事務的影響和意義早已超越國界,成為世界整體變化的壹部分。因此,迫切需要從內外結合的角度,包括全球和全世界的角度來制定中國的發展戰略。
而且,中國全球戰略的及時制定,是實現中國真正崛起和民族復興的需要,也是中國勇於擔當、成為負責任的世界大國的需要。隨著中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的日益提高,中國正在從人口和地理大國走向政治和經濟大國,從地區內有重大影響的大國走向世界大國。中國大步走向世界是不可逆轉的趨勢,也是世界各國所認可和接受的。中國作為壹個發展中的世界大國,應該有自己的大戰略,其中之壹就是中國的全球戰略。
放眼世界,規劃未來,既是未雨綢繆,也是必要之舉。龐中英認為,從近期中美與歐盟的貿易爭端來看,世界經濟有兩個突出特點:壹是經濟政治聯系非常緊密,歐美貿易保護主義嚴重沖擊世界貿易秩序;第二,中國和其他壹些新興經濟體在世界經濟中的影響和地位進壹步提高。世界經濟正面臨歷史性的重大結構性轉折,競爭、矛盾、爭端、沖突與合作錯綜交織。
因此,對於中國來說,只有充分認識世界經濟體系的變化性質,把握全球經濟的根本走向,才能占據主動。目前應該做的是:第壹,經濟決策者和公司領導壹定要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問題。今天的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市場不可分割的壹部分,這個市場的國際競爭非常激烈。中國企業不僅要加強在世界其他市場的競爭力,還要加強在中國的競爭力。因此,探索新的增長模式,改善管理,重視質量,尋求法律保護,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尊重市場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在全球市場經濟中,我們應該習慣於貿易戰。貿易戰是正常的,但沒有貿易戰是不正常的。中國政府應該清楚地認識到歐美新貿易保護主義的本質和表現,並面對來自歐美的政治壓力。壹方面要從維護我國市場、企業和勞動者的根本利益出發,理性有力地反擊不合理的貿易保護主義,增強與歐美打貿易戰的能力(借鑒處理歐美、日美貿易爭端的經驗)。另壹方面,應充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拿起國際法律武器保護中國的利益。
第三,進壹步促進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和保護,有助於改善與歐美的經貿關系。
龐中英告訴《瞭望新聞周刊》:“最根本的是深化改革,解放生產力,增強競爭力。”
“四個努力”的深刻背景
面對嚴峻的國際競爭,胡錦濤把全面提高我國對外開放水平的緊迫任務概括為“四個著力”,即在當前形勢下掌握國際競爭主動權必須解決的四個難題。長期跟蹤世界和中國外經貿的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倪月菊、中國中央黨校研究員劉力對中央高層認為應特別關註的這四個方面逐壹進行了分析。
●著力轉變外貿增長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國際貿易領域最大的變化是中國作為出口國重返世界市場。從1979到2004年,中國出口總額增長了約43倍,年均增長17.4%。巨大的貨物出口量表明中國已經成為壹個“貿易大國”。然而,就外貿增長方式而言,中國要成長為“貿易強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主要表現在:
從出口商品結構來看,雖然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在上升,但高技術產品的比重仍然較低。根據世貿組織?據世貿組織統計,早在2000年,全球十大出口國家和地區的產品平均高科技含量就達到了40%,而中國在2004年僅為28%左右。
從貿易方式看,加工貿易仍是中國產品出口的主要貿易方式。近年來,加工貿易壹直占出口總額的壹半以上。以高科技產品為例。2002年,中國通過加工貿易出口高新技術產品606.3億美元,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89.6%。這與世界貿易大國壹般貿易出口比重大於加工貿易出口比重的情況大相徑庭,表明我國在高技術產業國際分工體系中仍處於較低水平。
中國按照目前的出口產品結構繼續擴大出口,可能導致以下不利結果:壹方面,中國低附加值產品獨特性低,抗危機能力差,出口商品競爭力弱,難以在關鍵時刻穩定出口。另壹方面,中國的勞動密集型出口產品是建立在勞動力成本低的基礎上的,這些行業都有壹個共同的特點:成本低,容易進入市場。所以容易造成過度投資,進而導致過度生產。生產過剩最終導致供應過剩,必然導致惡性競爭。無序競爭的最終結果是反傾銷起訴或保障措施。同時,不斷壓低低附加值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國際市場價格,會導致外貿出口“高產但無豐收”,即出口量增加會導致出口效益下降。
因此,只有像胡錦濤強調的那樣,在充分發揮中國比較優勢的同時,擴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的高新技術產品、產品和服務的出口,擴大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提高加工貿易的產業化水平,增強國內配套能力,中國才能逐步實現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的轉變。
●著力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自1992年全國人大作出深化改革開放的決定以來,中國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的速度越來越快,金額越來越大。2003年,利用外資已達535億美元,2004年將超過600億美元。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的統計,全球對外直接投資在2000年達到6543.8+0.388億美元的峰值後,2003年已降至5596億美元,中國吸收了近654.38+00%。外商直接投資對GDP的貢獻超過40%,1/4的稅收來自外資。然而,中國的對外貿易繼續大幅增長,其中2/3來自國際直接投資。此外,外資企業進入帶來的市場競爭效應和跨國公司本土化戰略產生的相關效應,對中國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然而,外國直接投資也給中國帶來了許多問題。首先,對利潤的追求是跨國公司投資中國的根本動力。因此,外國投資者在投資行業的選擇上表現出非常明顯的“挑肥揀瘦”現象,他們對投資高利潤行業非常感興趣。跨國公司的投資往往與我國產業政策不壹致,引進外資與國內產業結構調整難以結合。
其次,跨國公司的技術轉讓和開發情況不盡如人意。商務部對外經濟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今年在《2005年跨國公司在華報告》中指出:“大量對外直接投資?FDI的結果就是核心技術的缺失,這真的很不可思議但又不得不面對。”我們“放棄了市場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技術升級,這與我們‘市場換技術’的初衷還是有很大差距的。”
再次,跨國公司在華投資企業憑借經濟和技術優勢,在與中國國有企業的競爭中處於極其有利的地位,不斷擴大在國內市場的份額,而國有企業則節節敗退。
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研究員劉力認為,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壹,吸引外資的重點是促進國內產業升級。利用外資要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相結合;
第二,鼓勵外資的政策應該從普遍優惠制轉變為差別優惠制。在農業、高科技領域、老工業基地改造、中西部開發等重點領域采取優惠政策,允許對外資采取優惠政策,取消壹般項目的優惠政策;
3.鼓勵外商設立服務外包企業、R&D中心、地區總部等。將高附加值產業轉移到中國;
第四,促進國內企業與外資企業在技術研發和市場開發方面的合作,引導中國企業參與跨國公司的全球生產網絡。
五、中央政府要加強對外資企業的政策協調,避免對外資的不合理競爭。
●著力實施“走出去”戰略。
要“走出去”。這不僅是擴大內需、實現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面對經濟全球化的客觀要求。這不僅是應對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重要舉措,也是進壹步推進對外開放的必然選擇。
在政府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走出去”戰略初見成效。但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也暴露出壹些問題。比如有些企業缺乏縝密的思考,戰略上盲目失誤,導致經營失敗。然而,由於壹些國有企業投資決策機制和管理體制的落後,海外投資成為壹種政令決策,在選擇項目、地點、合作夥伴、制定經營戰略、人員安排、執行和監督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導致投資失敗。而且海外投資缺乏有效監管,成為我國國有財產流失的巨大漏洞。此外,由於缺乏統壹的“走出去”戰略協調,管理“走出去”的部門過多,政策不配套,法律規範和政策規定與政府管理有時會發生沖突。外匯、投資、審批、金融等相關政策也需要完善。等壹下。
因此,為了更好地實施“走出去”戰略,我們必須進壹步完善對外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服務體系,賦予企業更大的海外經營管理自主權,完善風險防範機制。劉力認為,實施“走出去”戰略,避免“壹哄而起”,必須有壹個重點。壹是海外資源開發,主要在資源豐富的地區;二是促進加工貿易出口,緩解貿易摩擦;第三,通過在發達國家投資,達到利用發達國家先進技術的目的。
●著力改革涉外經濟體制。
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很大進展,在世界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經濟體制尤其是涉外經濟體制還存在壹些問題。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將影響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甚至影響中國未來的國際地位。
從我國外貿體制來看,雖然改革取得了很大進展,但現行進出口體制在市場開放、政策透明、貿易管理等方面仍落後於世貿組織規則和我國入世議定書的要求,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針對這些矛盾和問題,中國在加入世貿組織前後壹段時間加快了進出口管理體制改革,集中清理、廢止和調整了壹批政策法規,相繼頒布了反傾銷條例、反補貼條例、保障措施條例等新的政策法規。然而,要實現對外貿易的集約化和均衡化發展,對現行的進出口體系進行局部或臨時性的修補是遠遠不夠的。而是要全面調整我國進出口體制,構建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外貿新體制,以適應經濟全球化時代國際競爭和發展的新形勢。
從外商投資政策來看,目前我國仍然依靠各種優惠政策安排來吸引外資。對優惠政策的過度依賴不僅加劇了市場扭曲,擴大了地區差距,也構成了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與國際規則接軌的障礙。因此,對外商投資企業普遍適用國民待遇原則,應是我國外資政策調整的核心目標,使外商投資企業最終享有與國內企業同等的法律地位、權利和義務。為國內外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從長遠來看,建立壹個競爭和高度法制的市場體系是吸引外資,特別是大型跨國公司投資的重要因素,也是優化中國投資環境的關鍵壹步。為適應入世後外商投資的新形勢,我國外資政策的主要目的應逐步從市場準入轉向鼓勵競爭、提高國內市場競爭力和規範內外資企業的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