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以上部分,收取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元以上部分,收取、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
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收取; 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 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收取; 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收取;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收取。 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二、證明有意義的法律事實 (壹)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元。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200—4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100—2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500—800元。 3、對物的保全: (1)不動產每件收費500—1000元; (2)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200—40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1000元。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壹)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300—500元; 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費50—100元。四、其他
1、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2、賦予強制執行效力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收取。 3、關於撤回申請對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五、地方收費標準
地方具體標準的制定對上述各項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因此國家準許各地可以對公證費有適當的變動,但是和國家規定的標準差異不能太大,這壹點大家需要註意,另外,大家可以看出針對不同的事項,公證服務費收取的費用多少是不同的,大家繳納公證費時需要結合實際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