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時間:國家司法考試壹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其中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於9月16日至9月17日舉行。
從2018年開始,有關部門將對司法考試進行大幅度的改革,司考改革,用高標準倒逼高質量。
法考通常分兩次組織進行,壹次為客觀題考試,順利通過後可參加後續主觀題考試,其中客觀題考試分試卷壹與試卷二,測試科目分別為: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考試註意事項:
1、應試人員憑二代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指定考場對號展示在“桌貼”處以便查驗。
2、嚴禁攜帶手機、手表電子用品(含數字顯示計時器)及書籍、筆記、報紙、稿紙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取消當場考試成績。
4、應試人員應當在考試前15分鐘內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結束30分鐘前不得交卷出場。
5、應試人員應當在考試開始後30分鐘內,按照要求在試卷、答卷(答題卡)標明的位置填寫、填徐姓名、準考證號,粘貼條形碼,供監考人員現場查驗。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作標記或者在非署名處署名。
6、因應試人員原因致使試卷、答題卡(紙),損毀、汙皺,不予更換;因應試人員原因損壞試卷、答卷(答題卡),填寫、填寫不清,錯填、漏填姓名、準考證號,或者答題位置錯誤、答題順序顛倒,導致無法識別姓名、準考證號,無法判讀答題內容或者導致答題評分失準的,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7、嚴禁將試題、答題卡帶出考場以及將試題、答案抄寫在準考證上帶出考場。(有的考場允許,但是要先征得監考老師的同意。)
8、考前準備好鋼筆、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用品。不得在考場內借用他人用品,在考試過程中,嚴禁因削鉛筆影響他人考試。卷四答題,須用0.5mn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不得用藍色筆或圓珠筆)。
9、考試結束,立即停止答題,將卷、卡(紙)翻放在桌面上,監考人員收取、核驗無誤後,方可離場。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