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基金的申報條件
(壹)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企業成立五年以內
3.總資產和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
4.有自主知識產權
5.職工不超過300人
6.申報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30%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10%以上
8.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合理(低於70%);每年用於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當年註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9.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10.企業須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國身份的留學人員個人控股的企業除外,須提供留學身份證明
(二)支持的項目須符合
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自主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必須是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的,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符合《201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幹重點項目指南》要求的項目
創新基金的申報時間申請時間壹般申請項目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三月壹日至十二月三十壹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請材料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按具體項目要求確定,截止時間按投標材料收到日期為準.
創新基金的申報程序
· 統壹要求準備申請(投標)材料.
· 推薦單位對申請(投標)項目進行推薦,並按統壹要求填寫推薦意見表.
· 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盤.
· 按A4紙張大小將書面材料(附上材料目錄)壹式五份裝訂成冊.
· 在規定時間內,將完整的申請(投標)書面材料、軟磁盤壹次性郵寄管理中心.有條件的企業,其軟磁盤可通過訪問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進行輔助的網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