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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東平圖書館借閱證可以借給別人嗎?

泰安東平圖書館借閱證可以借給別人嗎?

讀者進入館內各閱覽室須出示圖書借閱證,並配合驗證。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拓展:

服務公約

公***圖書館是政府舉辦的,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的公益性文化服務機構,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優質服務。圖書館的工作需要得到廣大讀者的支持與配合,保護文獻資料,維護閱覽環境,尊重知識產權,是每壹位讀者應盡的義務。因此,請每壹位讀者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1、讀者進入館內各閱覽室須出示圖書借閱證,並配合驗證。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2、妥善保管借閱證,如果不慎遺失,應及時到辦證處掛失;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自行承擔。

3、文獻外借期限壹律為30天,可以續借壹次,續借期為30天。

4、借閱書刊時請認真檢查所借書刊,如發現缺頁、汙損等情況,可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並做相關處理。

5、讀者不慎遺失或汙損館藏圖書、報刊及電子資料,按照《東平縣圖書館遺失、損毀館藏文獻賠償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6、讀者如需復查館藏文獻資料,必須向閱覽室工作人員辦理相關手續,並在館內指定場所復制。

7、尊重作品的知識產權,復制等行為以合理使用為原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者責任自負。

8、自覺遵守本館各項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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