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09——1985.07,武漢大學法學院本科生,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5.09——1988.06,武漢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8.06——1999.04,在暨南大學法學系任教(其間:1993.10—1997.10為暨南大學法學系副主任,1995.12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1.09—1992.03為香港理工大學訪問進修學者)。
1999.04——2008.0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三級高級法官。
2008.03——2011.06,民進廣東省委會副主委,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1.06——2012.12,民進廣東省委會主委,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2011.03—2011.07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2011.06民進廣東省六屆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2.12——2013.01,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常委、廣東省委會主委,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3.01——2013.12,廣東省政協副主席,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常委、中國民主促進會廣東省委會主委,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3.12——2015.02,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政協副主席,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常委、民進廣東省委會主委,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5.02——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常委、民進廣東省委會主委,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常委,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第十壹屆全國政協委員。